云南玉溪,男子因强奸大嫂和杀人未遂被判9年,出狱后,男子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对大嫂

梅姐说法 2025-10-29 16:26:49

云南玉溪,男子因强奸大嫂和杀人未遂被判9年,出狱后,男子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对大嫂实施报复。见义勇为的刘某劝阻时被捅死,大嫂也被砍成轻伤,他潜逃近20年后被抓,一审判死缓,二审维持原判,被高院启动再审。 1996年6月28日,田某趁大哥外出,摸进大哥家,把大嫂给强 奸了。 这事闹大了,他怕兜不住,同年7月,又揣着刀去找大嫂,想灭口。 到了地方,二话不说就动手,好在村民反应快,把他拉开后,报了警。 民警一来,调查清楚,数罪并罚,强 奸 罪判8年,故意 杀 人 未遂判1年,窝赃罪又判1年,加一块被判9年。 2002年,田某的表现还行,减了刑,提前出狱。 出狱后,他没想着重新做人。 7月15日,这日子选得还挺邪乎,他又揣着刀,直奔大嫂家。 路上碰见刘某,刘某看田某那架势不对,就上前想劝说。 田某哪能听得进去,一刀就捅向刘某的胸口,刘某当时就休克了,后来,也没抢救过来。 捅完刘某,田某还不解气,又追着大嫂砍,大嫂躲得快,只被砍成轻伤。 砍完人,田某撒腿就跑,这一跑就是近20年。 这20年里,一直没有田某的行踪,民警一直没放弃找他。 2022年2月24日,终于把他给逮住了,这案子,才算有了个头。 一审,判他死缓,田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025年10月28日,云南高院觉得原判有问题,又启动了再审。 1,田某1996年的案子,数罪并罚判9年,是不是判轻了? 从法律角度看,强奸罪基准刑是3-10年,情节恶劣的可判10年以上,所以8年在合理范围内。 故意杀人未遂,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判1年也算合理。 窝赃罪,通常是3年以下,判1年也符合常规。 但数罪并罚后,仅9年,确实偏低,尤其是强 奸 罪,本身已属重罪,加上杀人未遂,危害性较大。 即便考虑了认罪态度或赔偿情节,9年刑期。 在当时的法律框架和案件实际情况下,是合理合法的。毕竟要结合犯罪手段、危害程度等因素,并非简单相加刑期。 不过随着发展,对严重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在今天看来,还是有点偏轻了,但在当时判决并无不当。 2. 出狱后再犯罪,是否该从重处罚? 田某2002年出狱,2002年7月15日再次犯罪,属于累犯。 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尤其是暴力犯罪,法律明确规定要从重。 田某出狱后,不仅未悔改,反而持刀报复,捅死见义勇为者,砍伤大嫂,理应从重处罚。 一审的判死缓是否体现了从重呢,死缓,虽然不是立即执行,仍是极刑,结合其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理论上,死刑立即执行,也有可能。 3. 捅死刘某,算不算故意杀人? 田某持刀捅刘某胸口,导致其休克 死 亡。 胸口,是要害部位,且是主动攻击,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持刀捅要害,通常认定为故意 杀 人,而非故意伤害致 死。 从田某的行为看,持刀直接攻击人体要害部位,明显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田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 人 罪构,所以认定为故意 杀 人 罪合理合法。 4. 砍伤大嫂,是否该按故意伤害罪判? 田某追砍大嫂,致其轻伤,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田某此前有强 奸、杀 人未遂前科,且刚出狱再犯,应从重处罚。 结合其之前强 奸、杀 人未遂、故意杀 人,数罪并罚时应加重处罚,是否单独定罪,还是合并评价,轻伤本身量刑较轻,但叠加其他罪行,应从重。 综上,一审死缓虽合法,但争议较大,再审启动,说明原判决可能有问题。 法律的意义不仅是惩罚,更是警示,无论过去多久,罪行终将面对审判。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唯有敬畏法律,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 信源:男子强奸大嫂获刑,出狱后报复杀人被判死缓,云南高院:启动再审! 2025-10-28 16:24·琅琊新闻网

0 阅读:61

评论列表

生死由命

生死由命

2
2025-10-29 17:31

[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再过二十年左右出来,继续犯。[点赞][点赞][点赞]

猜你喜欢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