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了!上海一公司这操作把人看傻了!女员工被男同事偷拍两次,公司不处理偷拍者,反倒逼受害者离职,还说她被偷拍“很丢脸”! 据扬子晚报报道,上海的周女士在一家教培机构上班,今年5月在公司女厕被男同事偷拍。她发现后报警,男同事赔了她1万块,公司承诺会辞退他。结果三个月过去,公司没辞退这人,导致8月周女士又被他偷拍,这次男同事被行政拘留10天。 本以为这下公司该处理了吧?没想到公司转头就针对周女士。领导找她谈话,说要辞退偷拍的男同事,她就得一起走。还不给辞退通知书,非逼着她自己离职。后来周女士因为这事压力太大,上班路上突发呼吸性碱中毒,请假休养了一个月。等她回来,领导又拿她上班玩手机、吃饭时间长、上厕所时间久这些理由找她谈话,甚至还提她被偷拍的事,说这很丢脸。最后周女士没办法,只能离职,现在已经走劳动仲裁了。 这公司到底什么逻辑?偷拍的是坏人,受害者反而被公司刁难。第一次不及时辞退,让受害者再次被伤害,这明明是公司管理失职吧?现在倒好,反过来怪受害者,逼她离职,难道在公司眼里,员工被偷拍是员工的错?怕影响公司“脸面”,就把受害者赶走,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公司负责人还辩解,说第一次偷拍后就开始招聘新人替代,但一直没招到合适的,所以才发生第二次。还说让周女士离职是吵架时的气话。这理由谁信啊?招聘没人是理由吗?真要解决,三个月还招不到人?气话能三番五次找理由逼人家走?明显就是想甩锅,不想承担责任。 现在这事闹到劳动仲裁了,大家觉得周女士能赢吗?这公司该不该为自己的操作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