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老师在学校食堂点了一条鱼,结果吃的时候因和同事说话,导致未注意到鱼刺,被鱼刺卡住了食道,后来通过手术,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学校去人社局为女老师申请了工伤认定,可人社局认为女老师是自己疏忽大意导致受伤的,且是中午休息的时候,不符合工作时间这个条件。之后,女老师将人社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你可千万小心点吃啊,鱼刺可不好对付。”唐老师当时还在学校食堂和同事说笑,却没想到一条小小的鱼刺突然卡住了她的食道。 那一刻,她痛得无法呼吸,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紧急手术才脱离生命危险。这条鱼刺,看似微不足道,却让唐老师经历了长达75天的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6万多元。 起初,学校方面第一时间为唐老师申请了工伤认定,认为她在校期间受伤,应该得到合理保障。然而,人社局的态度却让人意外。他们认为,唐老师受伤完全是自己疏忽,与工作本身无直接关系,而且事故发生在中午休息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范畴,因此不属于工伤。 面对这样的解释,唐老师自然不能接受,于是她将人社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重新作出认定。 这场争议的关键在于“工作时间与工作范围”的界定。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也做了耐心调查:唐老师在学校食堂吃午餐,是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并非自行外出就餐;而且她是在完成考务工作期间所需的饮食补充,这与完成工作任务密切相关;法院最终认定,唐老师的受伤应属于工伤范围。 这一事件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很多人可能认为,吃饭、喝水、休息等行为是个人私事,受伤了就不属于工伤。但实际上工伤并非只有明显的高空坠落、机器伤害等严重事件,日常生活中的意外,只要与工作安排密切相关,也可能属于工伤范围。 而法律和制度的价值,就是在这种细微处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和尊重,面对现实中的复杂情况,既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也要有常识的灵活判断,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合理。 唐老师的经历虽然惊险,但最终结局令人欣慰。她用行动证明了合理维权的重要性,也让我们看到,法律的温度可以触及生活的细微之处。鱼刺虽小,却激发了对工伤认定标准更清晰的思考,也提醒我们在工作生活交叉的时刻,安全与权益同样不可忽视。 信息来源: 光明网2025-06-14报道丨食堂吃饭时突遭鱼刺卡伤!食道破裂、胸腔感染,住院75天!算工伤吗?法院判了→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