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顾客想吃油条,就要了一根,结果这根油条出现在他面前,吓了他一跳,当他得

胡萝卜说法 2025-10-31 13:06:53

北京,一个顾客想吃油条,就要了一根,结果这根油条出现在他面前,吓了他一跳,当他得知价钱时,更是直呼遇到了油条刺客,这根油条竟然要39元,对此市监局的人回复,这是明码标价的,是符合市场调节规则的,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吃或者不吃。   当时跟油条出现在顾客的眼前,顾客有些惊讶, 这根油条看起来蛮长蛮大的,有半米个头大,确实要比普通的油条大很多。   这么大的油条,他还是第1次见,看到这么大的油条,惊讶的他,就想尝尝味道如何,他品尝起来,不过油条口味却是和普通的油条差不多。   顾客倒也没有什么失落,本来他就想吃一根普通的油条,他念念不忘的也是普通油条的那个口味,只不过这根油条量大,个头大,有点让他惊讶而已。   这根油条,把他吃得撑撑的,这量确实大,他也感到很满足,毕竟第1次吃到这么大的油条,有点让他喜出望外。   然而付款的时候,油条的价钱也是让他大吃一惊,这一根油条竟然收了他39元,这价钱也太高了。   普通的油条就是2元一根,稍微好一点的也不过5元,就算这根油条比普通的油条大一倍,那价钱应该也只是10元左右,而它的价钱竟然是39元,这价钱实在太高了。   他当时就提出质疑,说自己就是遇到了油条刺客。   当时的工作人员就马上回复道,他们的这根油条跟外面的油条可不一样,这是不用明矾做的油条,并且是纯手工做的,所以定价和外面不一样。   更何况他们的这一款油条之前是已经下架的,是很多顾客想吃,所以才重新上架,而且他们的定价也不是一开始就是39元,他们也是慢慢的从30元涨到39元的。   听到工作人员这么一说,顾客很是惊讶,难道他平常时吃的油条,都是有明矾的,都不是手工做的,所以别人卖得比较便宜。   这么一说,工作人员的说法似乎有点道理,但顾客还是觉得这个价钱太高了。   他将此事反映到了市监局,市监局的回复更是让顾客感到不知所措。   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将这个油条明码标价,这个是符合市场调节规则的,所以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   如此一说,只要他们已经明码标价,那么39元一根的油条就是合法合规的。   对此,顾客无话可说,因为这根油条确实在菜单上明码标价,但他心里依然感到不满,依然觉得普普通通的一根油条,只是因为量大,就标价39元,比普通的油条,高出的价钱有十几倍那么多。   不但这个顾客对这件事感到惊讶,很多人也对这件事议论纷纷。   不少人觉得只要明码标价就可以的话,那么粮食是否也可以明码标价,就能卖个高价。   可能不到一元的面粉,可能不到一元的成本,就可以卖39元,如此的定价,就因为明码标价,所以合法合规。   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这根油条确实明码标价了,已经符合市场调节,它并没有违法。   《价格法》第13条规定: (1)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2)明码标价需要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3)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的东西就可以按照价目单上的价钱收款。   2、虽然这根油条已经明码标价,但是顾客在吃之前并不知情,店员并没有告知,这就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这么大一根油条,如果定价过高就应当告知顾客,让顾客有个心理准备,自主选择吃或者不吃。   3、一根普通的油条,只是因为量大一些,就需要收39元,这可能侵犯了顾客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顾客支付了39元,这只是吃到了比普通油条多一两倍的油条,价钱却高出这么多,确实有些不公平。   那么你觉得39元一根的油条定价是否合理?来源:武汉晚报  2025年10月31日

0 阅读:37
胡萝卜说法

胡萝卜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