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在外打拼,妻子在老家带孩子。得知一起长大的发小家庭困难,便让他们暂

梅姐说法 2025-10-31 17:17:35

河南郑州,男子在外打拼,妻子在老家带孩子。得知一起长大的发小家庭困难,便让他们暂住在开的废品回收站,只要一回老家就好酒好菜给发小送去。某天男子突然联系不上妻子,给女儿发信息也没回,等他托人查看时,才发现妻女已经被害,最后的真凶竟是男子视作亲兄弟的发小。 深圳新闻网十月三十号报道了这则男子在外打工,平常靠他资助才能勉强生活的发小,却杀死男子妻儿三口的新闻,真相让人炸裂。 梁某有个一起长大的发小,两人一起读书,一起逃学打架,感情比很多亲兄弟还要亲。 长大后梁某到外地打工,混出点名堂后,还专门叫上了发小一起发展,两人在一起工作了5年,后来发小因为父亲身体的原因,只能回老家发展。 老家的工资相比外面低多了,加上父亲经常生病吃药,发小之前打工攒下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日子也开始愈发艰辛。 梁某得知后,二话不说就让发小先自己经营的废品站暂住,逢年过节更是好酒好肉的准备着,然后拉上发小一起大喝一场。 每次喝的兴起的时候,梁某都开玩笑让发小早点结婚,生个一儿半女的,和自己结为亲家,亲上加亲。 说回梁某这边,他和妻子结婚后很快就有了儿子,一年半后又生下了漂亮的女儿,儿女双全的他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未来,便决定独自外出打工。 虽然人不在家,但梁某每天都会和家里联系,特别是遇到降温等恶劣天气,不管有多忙都会第一时间联系妻子,叮嘱她们照顾好自己。 时间来到七月二十六号这天,梁某突然感到莫名的烦躁,早上5点多就醒了,睡不着的他就开始给妻子发信息,表达相思之情。 平常妻子看到信息,都会第一时间回复的,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到了孩子上学的时候仍没有回复。 以为是妻子有什么事耽误了,梁某没有多想,照常上班去了,可直到上午十点多了仍没有消息,这时她想起女儿经常玩妈妈的手机,就给女儿也发去了信息。 信息发出去后依然是石沉大海,终于到了下午一点的时候,梁某再也坐不住了,想起发小离自家不远,便让他帮忙去家里看看。 发小这次罕见的拒绝了梁某的请求,称他现在不在本地。 没办法梁某只得联系母亲和岳父岳母,让他们谁有空去家里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岳父岳母正好有空,得知消息后赶紧赶到女儿家里,可映入眼前的一幕,直接将这两个老人吓傻了——梁某30岁的妻子、8岁半的儿子和7岁的女儿,全都倒在血泊之中,没了生命体征。 颤颤巍巍的报警后,岳父无比悲伤的告诉了女婿噩耗。 得知消息的梁某瘫软在地上,放声大哭了起来,随即往老家赶去。 案发现场也很诡异,被打扫的很干净,空调温度也调到了最低16度,妻子儿女全身布满刀伤和勒痕,全都背身躺在床上,整个现场惨不忍睹。 更残酷的事情还在后,民警根据调查,确认犯罪嫌疑人竟然是梁某的发小。 妻女的离世本就让梁某悲伤不已,得知自己最好的兄弟是凶手,这一刻梁某彻底崩溃了。 根据民警的调查,初步怀疑是发小在偷窃梁某家里的黄金首饰,被妻子发现后惨遭杀害。 对此梁某表示不能接受,自己和发小这么多年的兄弟感情,不会为了区区价值几万的黄金,就下此毒手。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发小早就背着他们配好了钥匙,随后趁她们不在时候打开房门实施偷窃的行为,随后就发生了惨案。 真相摆在面前,由不得梁某不信了。发小的父亲得知儿子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后,找到梁某表达了深深的愧疚之前,随后更大声痛骂自己的儿子:“这个恶魔干的真不是人事,他这是毁了好几个家庭啊...”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发小的行为呢?他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故意杀人罪的认定需同时满足四个要件: 1. 侵犯客体:发小的行为直接侵害了梁某妻子和儿女三人的生命权。 2. 客观方面:发小盗窃失败后持刀行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3. 主观方面:发小持刀将三人砍伤,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直接结果。 4.犯罪主体:发小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综上,发小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因为性质和影响极其恶劣,等待他最高的将是死刑。 目前,梁某的妻女已经全部火化下葬,关于发小的动机,疑似欠下巨额外债,这才铤而走险偷取梁某家黄金抵债,最终酿成了悲剧的发生,不过详细情况还是以民警通报为准。 那么,对于发小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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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2

用户10xxx02

1
2025-10-31 17:49

对人同情过度,会给自己带来伤害麻烦。

梅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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