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结婚十年育有三个孩子的尹先生,因为妻子武女士的一纸强奸指控,被关押了285天,最后检方却以“证据不足”撤诉,如今虽然拿到了国家赔偿,但这段经历给这个家庭留下的伤口,恐怕很难愈合。 事情的起因是两人感情破裂,武女士两次起诉离婚都被驳回,之后报警称尹先生对其实施强奸。可关键证据显示,武女士身体和衣物上都没检出精斑,尹先生也坚称没发生关系,认为对方是为了离婚才诬告。而尹先生在看守所里还稀里糊涂签了离婚协议,把父母全款买的房给了女方,自己扛下14万外债。 先不说“婚内强奸”本身认定难,单说这285天的羁押,对一个人的人生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尹先生没被定罪,却在看守所里失去了自由,还被迫签下不平等的离婚协议,事业、家庭、名誉全被搅得一团糟。国家赔偿能弥补经济损失,但那些被耽误的日子、受的委屈和心理创伤,又该怎么算? 没有精斑证据,仅凭一方说辞就把人批捕羁押,是不是太草率了?婚姻不是侵犯的挡箭牌,可也不能成为诬告的工具啊。武女士为了离婚就用这种方式,不仅毁了别人,也可能让真正遭遇婚内侵犯的女性维权更难。 司法公正不该迟到,更不能缺席。检方最后撤诉并给予国家赔偿,算是纠正了错误,但前期的羁押已经造成了伤害。希望办案机关以后能更严谨,不能仅凭猜测就剥夺他人自由,要让证据说话,既保护受害者权益,也不让无辜者蒙冤。婚姻里的矛盾有很多解决方式,离婚也好,调解也罢,都不该用违法和诬告的手段,这不仅违背道德,也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