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这规定,绝了。 说好了,谁欠会费,就取消谁的投票权。 公平吧?听着是那么回事儿。 结果呢? 有个“老赖”同学,年年欠费,一欠就是十亿美金这个级别的,可人家照样在班里指点江山,声音大得很。 另一头,是咱们自己。 今年不仅一分没欠,全额缴清,还因为家里条件好了,国民收入涨了,主动把分摊比例从15%提到了20%。 就这敞亮劲儿,联合国官员都特地用中文说了声“谢谢”。 体面。 那问题就来了。 凭啥啊?凭啥欠钱的反而成了大爷?规矩是摆设吗? 我今天才算琢磨明白,原来规矩后面,还藏着一行小字,跟合同里的补充条款似的,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后门”。 条款说,如果欠费是“非成员国可控因素”导致的,那就可以豁免。 说白了就是找个借口: “哎呀不好意思,我们家议会扯皮呢,预算批不下来,不是我不想交啊,是家里有困难……” 就这么个理由,年年用,年年灵。 这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个剧本。 有的人,靠实力和信誉赢得尊重。 有的人,靠制定规则,再给自己留个后门当“免死金牌”。 但话说回来,耍赖得来的特权,终究不硬气。 自己腰杆子真硬了,说话才真有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