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一位律师去银行取4万现金,竟被追问资金用途,拒绝告知后银行直接报警!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银行领导赶紧道歉,可律师却不买账,认为问题没那么简单。 周筱赟律师这次算是碰上硬骨头了。11月3日,他到建行东营东城支行取4万现金救急,柜员上来就要求说明资金用途。律师当场就懵了,取自己的钱还要被盘问?这哪是银行服务,简直像审犯人!柜员振振有词,说是反诈中心规定,超过1万就得问用途,还要查之前的交易记录。律师一听就火了,这明显侵犯隐私权啊!双方当场吵起来,律师坚持不透露用途,柜员直接威胁要报警。最后律师妥协说了私事,柜员又说系统没选项,要反诈中心核实。律师彻底怒了,取个钱跟自证清白似的,这哪是反诈,分明是把储户当嫌疑人!钱没取成,律师气呼呼走了。 这事儿越想越不对劲。律师把经历发到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建行东营分行领导火速道歉,可律师根本不接招。他说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是所有储户都可能遇到的糟心事。反诈是好意,但不能让老百姓买单啊!现在取钱像过关,转账像考试,动不动就限额、冻结,正常生活都受影响。骗子照样骗,普通人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这种反诈方式是不是走偏了?银行柜台前,储户排着队被盘问,每个人都要解释自己取钱干嘛。买菜?看病?装修?这些私事凭什么要跟银行说?更离谱的是,说了还不算,还得等反诈中心"审核"。这哪是保护财产安全,分明是给老百姓添堵!有人开玩笑说,现在取钱得提前编好理由,还得确保理由够"标准",不然就取不出来。银行柜员也委屈,规定要求必须问,不问要担责。可这规定本身合理吗?把所有储户都当潜在罪犯,要求大家自证清白,这逻辑本身就有问题。律师说得对,连犯罪嫌疑人都没义务自证清白,普通储户凭什么要这么做? 银行道歉了,可问题没解决。反诈不能变成折腾老百姓的借口,更不能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取自己的钱还要被审问,这事儿搁谁身上都憋屈。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想想,怎么在反诈和便民之间找到平衡点,别让好政策变成老百姓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