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7月龄婴儿小黎被11岁和9岁邻居男孩抱走后暴力致死,而两名凶手因未满12岁未被立案,如今竟正常上学!受害者家庭获赔判决成空,引发全网震怒。 据媒体报道,2024年7月,11岁的A和9岁的B以玩耍为由,两次将邻居家小黎抱出屋外。在监控盲区,两人疑似对婴儿施暴,致其胸部受钝性外力破裂死亡。 因未满刑责年龄,警方未立案,仅法院判定其监护人共赔偿90余万元,扣除已付10万后,剩余80余万因监护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终结。 事发后小黎母亲确诊重度抑郁,而两名施害者已重返校园。小黎父亲悲痛表示,与对方无矛盾,只求一个公道,目前已向检察院反映情况。 此事引发不少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孩子太小不是施暴的借口,一条人命怎能就这么不了了之?” 也有网友称:“正常上学的凶手,是对受害者家庭最残忍的二次伤害!” 还有网友表示:“监护人民事赔偿都赖账,对孩子的教育又能有多少上心?” 其实,周少觉得这起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痛,更戳中了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担忧。未满刑责年龄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监护人的失职、后续监管的缺失,都让悲剧有了滋生的土壤。 两名施害者的“免责”,看似符合法律规定,却忽视了生命的重量与家庭的创伤。更令人寒心的是监护人的推诿,既未履行赔偿责任,也难见对孩子的正确引导。 婴儿的生命无法重来,施暴者虽暂免刑责,但更需针对性的矫治教育,而监护人的赔偿责任也不应逃避。唯有让责任落地、让教育到位,才能既抚慰受害者家庭,也守住对生命的敬畏。 总而言之,守护未成年人的同时,更应守住生命底线,让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受害者得到慰藉,这才是法律与社会该有的温度。 对于这样的现象,大家有什么好方法和建议呢?#寻美三湘# #长沙新朋友#






大海
满12岁必须死刑
噼啪
杀人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