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不是一般的大!河北一21岁大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跨省取快递,结果就被判了无期徒刑!因为快递里面有“毒品”! 2020年冬天,放寒假的21岁大学生小宁,从河北老家接到“李哥”的活儿,去湖北监利取个快递,给1.6万报酬。 这钱比普通兼职干半年还多,李哥还反复叮嘱“盯紧周围的人,别被盯上”,让他确认包裹里是12根摩托车避震器就赶紧送指定地点。 没人想到,这趟跨省跑腿藏着杀头的风险,那个发自云南德宏的包裹,早被贵州遵义警方盯上。 快递经德宏发往监利,途经遵义时,民警查出避震器里藏着4.4公斤“麻古”,一种甲基苯丙胺片剂,远超50克即算“数量大”的法定标准,警方没拆封,取走毒品再封好,跟着快递追向湖北。 12月28号下午,小宁和同行的马哥在湖北街头拿到快递,刚打车准备转运就被按在车里,民警亮证的瞬间,两人手里的避震器还带着包装的余温,可这包裹已经变成催命符。 案件审了三年多,波折不断,小宁一直喊冤,说自己家境不错,犯不着为钱冒险,真不知道是毒品,马哥也辩解说被李哥骗了。 2022年4月遵义中院一审,小宁判无期,有犯罪前科的马哥判死缓,两人上诉后,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所有人都以为有转机。 可2023年重审一审、终审还是维持原判,法院拿出的证据很实在:小宁自己供述取货前就怀疑是毒品或枪支;李哥反常的叮嘱、远超常理的报酬、从毒源地云南发来的包裹,这些全符合法律上“应当知道”的推定标准。 盈科律师王红兵说,这就是《昆明会议纪要》里明确的,高额报酬加隐蔽交接,就算当事人不承认,也能推定明知。 更关键的是,法律不认“没送到目的地”的辩解,湘潭大学教授黄明儒解释,运输毒品只要动起来、到了行为人手里,就算既遂。 小宁拿到快递打车那一刻,就踩了法律红线,4.4公斤毒品,量刑起点就是十五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都在法定范围内。 现在李哥还没抓到,案件链条缺了关键一环,小宁家属往最高法申诉,说孩子是被动执行,该算从犯。 但法院认定,小宁和马哥相互配合转运,实际推动了毒品流通,都是主犯,马哥因为是累犯,量刑更重判了死缓,小宁虽无前科,仍逃不过无期。 这案子戳破一个大误区:不是非得亲眼看见毒品才算“明知”,反常的报酬、奇怪的叮嘱、隐秘的交接,这些细节凑在一起,就是法律认定的“心里有数”。 小宁以为只是帮个忙赚笔快钱,却没算清法律账,4.4公斤毒品流入社会,可能毁多少家庭。 直到现在,小宁的申诉材料还在最高法等着消息,可对更多人来说,这案子早该敲醒警钟:天上掉的高报酬,可能裹着毒品,也藏着监狱的铁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