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命重要,还是人命重要?中国人民才吃饱饭没多少年,已经要思考这样的问题了吗? “我家的狗命比你值钱”,“我家的狗命比你重要”等等,类似的说法,在“狗咬人”纠纷发生的时候,不时有人这样叫嚣…… 本来以为这样无法无天的话,只有在旧社会,或古代才有,不料,现在也还有一些这样的渣子。 假如不是因为自高自大,要仗势欺人之类的想法,山西长治的“狗咬人”事件,能最终发展成人命案吗? 本来,一方的狗咬人,咬了两次,这就是很不对了。还怪别人把狗打死了。 狗咬人是可能引发狂犬病的,是致命的。别人被咬了,还要去打狂犬疫苗,假如各种原因,疫苗有没有可能是失效的呢?反正,狗主人因为养的这条狗,给别人带来了致命的威胁…… 后续的发展更离谱,这狗主人还上门殴打别人,亲自给别人带来致命威胁,结果被反杀。 这是怕死去的狗,黄泉路上寂寞,要陪着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