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规范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持续推动二手车出口健康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近日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通知提出,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对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通知还提出,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出口竞争秩序。(上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