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判例:糖尿病患者住院期间行脑血管造影术后出现脑梗塞并发症,患方先后五次

梁伯伯 2025-11-16 20:45:07

【医疗纠纷判例:糖尿病患者住院期间行脑血管造影术后出现脑梗塞并发症,患方先后五次诉讼】   【原告陈述】武某某(男,1955年10月2日出生,)于2010年10月11日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原因是糖尿病,门诊医生建议住院调理血糖,武某某于当日入院内分泌科,当时主治医生郭某某在住院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检查。   10月19日何山大夫找到武某某说还要做介入造影检查,让武某某的爱人找何大夫签字,20日武某某的爱人找到何大夫,何大夫说只是常规检查,签字只是程序,当时就签了字,21日早晨8点40分,由护理员把武某某带到介入造影室。   在检查过程中,受害人曾几次出现呕吐,大量出汗及虚脱现象,大约11点半左右,何大夫找到受害人家属说:“现在病人有不良反应,并要求和家属沟通。”当时我们到何大夫办公室。   何大夫说:“武某某出现的现象是由于导丝通入过程中捅下了血粒把脑血管堵住了,我们会想办法的,也可以找宣武医院的专家解决。”当时问何大夫什么原因造成血管堵塞了,何大夫说:“武某某的血管弯度大不好捅,而是通过电话请教宣武医院的常教授指导完成的。”   当时何大夫给宣武医院的常教授打电话,让我们第二天拿300元钱出诊费到宣武医院并带着光盘找常教授会诊,大约12点左右,何大夫把武某某推出病房,我们找到何大夫及内分泌科主任了解情况,他们请来了神经内科主任会诊,告知我们是脑梗塞,脑水肿以及小脑失去平衡等症状。   而后何大夫告诉我们说:“我知道你们有很多话说,现在什么也别说先治病,专家我们来请,一切费用你们不用管你们放心我何山跑不了,即使跑了,某医院也跑不了。”   【原告认为】行全脑血管造影+肾动脉造影+双下肢动脉造影,术后出现脑梗塞等临床症状。我们只是糖尿病住院调理血糖,我们认为某医院目的就是为了扩大检查面增加检查费用。诉讼请求:被告承担自2019年至今的医疗及康复费用共计2991.28元。   【被告某大学某医院辩称】原告自2011年起在法院有五份判决书,医院同意按照某19446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医院责任比例对原告相关的医疗费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2019年10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的医疗费,结合被告对其医疗费数额认可且同意按照责任比例赔偿的意见,参照本院此前生效判决确定的被告对原告合理损失承担60%赔偿比例的结论;   被告应赔偿原告本次诉讼主张的2019年10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的医疗费用酌定为1794.8元。   【判决结果】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判决,某大学某医院赔偿武某某2019年10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的医疗费1794.8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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