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7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11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补贴税。

商务部17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11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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