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发现自己用的保温杯有疑似男性体液,于是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调取

胡究法 2025-11-20 20:41:18

浙江杭州,女子发现自己用的保温杯有疑似男性体液,于是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调取监控后报警。民警确定嫌疑人后再三要求,不得提前告诉嫌疑人。谁知当晚嫌疑人的领导就给女子打电话,要求女子撤案。遭到女子拒绝后,嫌疑人主动投案。事后,虽然嫌疑人受到处罚,可女子认为受到了伤害,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17060元。未果后女子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深圳新闻网)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于2011年入职某公司,任工程服务岗。 与女子在同一间办公室内还有几名同事,平时他们相处的还算融洽,结果后面发生的一件事,直接震碎了女子的三观。 2014年5月5日这一天,女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刚坐下,正准备拿起杯子去接水,突然闻到一股特别奇怪的味道。 女子还以为是自己的杯子脏了,于是便准备将杯子清理干净。 结果拿起来一看,发现杯子里竟有白色的液体。 女子又不是一个小姑娘,只看了一眼就断定这个不明液体是什么,于是连忙向公司领导报告。 在公司里竟然出了这种事情,这让公司领导感到面子上有些管不住,于是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并打电话报警,请求派出所协助调查。 民警赶到现场之后,通过监控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不过由于当时张某并不在现场,民警再三要求,一定不能提前将这件事告诉张某,届时民警会直接对张某进行审问。 谁知在当天晚上,女子便接到了张某饿直属领导的电话。 对方称,自己已经和张某进行了沟通,张某也表示自己错了,希望女子能够撤案。 女子没有任何犹豫,便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次日张某主动向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在事发当天,张某趁着办公室里没有人,先后三次将体液放置于女子的保温杯中,从而获得精神满足。 随后公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系寻衅滋事,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处罚结果出来之后,女子认为这样的处罚实在太轻了,而且自己受到了张某以及公司的双重精神伤害。 而且经过这段事之后,女子的精神状态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已经无法正常在原公司工作。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女子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不过要求公司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7060元。 公司同意与女子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拒绝进行任何的赔偿。 多次沟通无果后女子先是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未果后又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违法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公司无法进行预料以及有效的控制。 在事情发生之后,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故法院认为,关于女子的以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主张,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遂驳回女子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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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戈戈住金边

戈戈住金边

172
2025-11-21 05:19

请注意文章的重点部分,在案件发生后公安人员到场掌握基本案情后,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告知嫌疑人。然而嫌疑人的直接领导却和嫌疑人勾通,这样后果性质全变,对嫌疑人的处罚变得相应轻微。这是公司领导的违规,公司领导应该给予赔偿。

用户20xxx25 回复 11-21 08:44
通风报信是指提前告知嫌疑人帮助其脱逃,躲避抓捕,逃避打击的行为,公司领导的做法虽然不妥,但是嫌疑人主动投案确实是法定减轻情节,就算是公安机关有时也会电话联系嫌疑人主动投案

网圈圈 回复 用户20xxx25 11-21 09:13
都证据确凿查到他了不主动有什么区别?

红桃K

红桃K

28
2025-11-21 08:06

案发了还叫主动自首奇葩[打脸]还泄露案情有串拱嫌疑。

周星星 回复 11-21 09:45
收了好处就这样了

用户10xxx50

用户10xxx50

16
2025-11-21 07:04

嫌疑人是骨干岗位,相比女的能力强,能挽留人才就尽力

戈戈住金边 回复 11-21 08:21
心术不正之人留着何用?领导是不要跟着擦屁股?

东东 回复 戈戈住金边 11-21 09:12
心术不正不影响公司盈利。人品和公司有何关系。公司又不需要圣人。

流年似水

流年似水

10
2025-11-21 08:00

超级变态!

极品

极品

5
2025-11-21 07:46

难道不液化,可能是口痰。

路漫漫任我行

路漫漫任我行

5
2025-11-21 09:02

这事公司无则,坏就坏在小张身上。给小张带来了精神上的严重伤害,并导致小张无脸再在公司上班提出辞职。所以应有小张赔偿被害人10万元精神,辞职带来的损失费。

圆桌骑士 回复 11-21 09:53
怎么可能无责,打电话给女子,要求其撤诉,这明显参与进去了

季风

季风

4
2025-11-21 08:45

变态、孬心眼、坏种、龌龊、心理阴暗,公司应该开除他,再给他行政和经济处罚。不然,他死不改悔,说不定又孬心复发,再去恶心他人。

lpr3876

lpr3876

4
2025-11-21 06:58

又一个死不要脸,十几年前的事又开始翻出来。

用户11xxx28

用户11xxx28

3
2025-11-21 08:35

应该罚他们钱!要不然还会做恶!

脱贫致富

脱贫致富

3
2025-11-21 07:14

为什么不向张某索赔反而向公司索赔,这不是搞错目标了吗

暗影中的叹息 回复 11-21 08:22
张某直属领导违反约定私下和张某通气,导致处罚过轻

用户16xxx63

用户16xxx63

3
2025-11-21 07:01

做出如此肮脏龌龊之事,竟然不用负任何责任,甚至连道德遣责都没有,至少要赔保温杯,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毕竟这事真的太恶心了!!!

苔痕上阶绿

苔痕上阶绿

2
2025-11-21 07:23

这是在公司发生的,为什么是个人行为?难道在公司里发生的意外也是个人行为?

半月方塘 回复 11-21 08:36
车祸也是高速的责任?失窃也是商场的责任?

可爱到膨胀

可爱到膨胀

2
2025-11-21 08:39

这种事评论区居然有人轻飘飘的就揭过 敢情不是发生在身上无所谓是吧。

用户88xxx63

用户88xxx63

2
2025-11-21 09:10

这女的就是敲诈!运离这种渣女,满脑子都是赔偿?应送去缅北天天淘金!

JIE 回复 11-21 09:49
这三观也是够够的! 你爸妈知道么?

用户43xxx99

用户43xxx99

1
2025-11-21 08:35

这个犯了什么法?投毒?猥亵?破坏他人物品?

用户10xxx07

用户10xxx07

1
2025-11-21 09:49

再确定嫌疑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抓住嫌疑人 ,还给他留时间呢?要是重大嫌疑人,这不是明摆着给他逃跑的时间吗?

风语者

风语者

1
2025-11-21 08:01

犯罪?

用户88xxx96

用户88xxx96

1
2025-11-21 09:35

公司倒霉了

用户17xxx49

用户17xxx49

1
2025-11-21 07:17

嫌疑人赔女人一个新杯子,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99

99

1
2025-11-21 09:06

那么喝下去了2次?

老张

老张

1
2025-11-21 08:43

这的确很难重判…

zzfcxr

zzfcxr

1
2025-11-21 09:48

告上法庭,就知道结局了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1
2025-11-21 09:30

那位尊敬的公司领导,按肇事逃逸规则,负这次事件的全责吧

难忘绥德

难忘绥德

2025-11-21 06:32

够矫情!

聆听 回复 11-21 08:29
你的回复真的刷新三观下限

冰凉酒 回复 聆听 11-21 08:39
上网就会发现什么恶臭的东西都会冒出来

天涯 深刀客

天涯 深刀客

2025-11-21 08:09

人才啊保温杯都能撸

拭目

拭目

2025-11-21 09:47

公司这种事情都不想声张,留肯定是不会留的,其他员工咋看

高歌

高歌

2025-11-21 09:36

扯淡,警察在监控里已经断定了嫌疑人,为啥不立即带走嫌疑人调查,还嘱咐公司领导不得告诉嫌疑人?虽然嫌疑人不在,不会等他吗?不论嫌疑人还是公司都得对女子进行赔偿 !

因此而止

因此而止

2025-11-21 09:59

哪家公司?违法向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人应该严厉处理!

用户13xxx81

用户13xxx81

2025-11-21 08:26

直接还是间接

用户17xxx02

用户17xxx02

2025-11-21 07:02

公安?!

qoyiwy

qoyiwy

2025-11-21 06:55

嫌疑人变态及时性了,三观不正断绝三代![哭笑不得]

绒绒

绒绒

2025-11-21 07:21

女子应该说身体不适,怀疑以前也被投毒过,要求去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都上一遍,先赚一个免费体检,在查出抑郁症,要求赔偿,这样还能拿点。最后像这种追求精神愉悦的,只给他罚这一点,他一点也不会怕,以后估计会犯罪升级

小楼花雨

小楼花雨

2025-11-21 07:56

公司确实无需担责,因为取证阶段,公司完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迅速锁定了嫌疑人,从公司角度来说已经尽到了责任。但是,在公安机关再三要求保密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因个人徇私提前告知了嫌疑人,虽然后果不严重,但这已经涉嫌违法了。所以需要索赔的话,索赔对象应该是公司领导而不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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