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纬于2025年11月20日向新北市林口分局文林派出所报案(案号:Z114119),指控2025年3月至9月期间遭网络用户捏造“恶邻”相关不实信息,包括占用公共空间、破坏公物、家人随地便溺等,导致其名誉受损。报案依据为“妨害名誉”及违反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杨宗纬于2025年11月20日向新北市林口分局文林派出所报案(案号:Z11411
憧憬先说娱乐
2025-11-21 02:48:13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