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万“黑吃黑”换来1年6个月!小伙卖卡挂失取钱,3天被抓:骗子的钱也碰不得 浙江小伙小刘以为的“天降横财”,终究变成了“牢狱之灾”。卖银行卡给骗子后,见卡内还有6.2万余元,他火速挂失取钱,笃定“黑吃黑”没人敢报警,可仅仅3天,民警的敲门声就击碎了他的侥幸——贪婪让他从“受害者”变成阶下囚,最终因盗窃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故事的起点,是小刘的贪念。起初,他听说“卖银行卡能赚快钱”,明知这些卡可能被用于诈骗等违法活动,仍抱着“赚点零花钱”的心态把卡卖了出去。让他没想到的是,骗子竟真的往卡里打进6.2万余元。看着ATM机上的余额,小刘瞬间被狂喜冲昏头脑:“骗子的钱,不拿白不拿,他们肯定不敢报警!” 他分几次取空全部钱款,还暗自庆幸自己“机智”,却忘了一个关键:卖银行卡本身就是违法的“帮信罪”,而挂失取钱的行为,更是赤裸裸的盗窃。骗子虽然可恶,但卡内的钱款并非“无主之财”,其来源可能涉及其他受害者的血汗钱,小刘的行为本质上是在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更是在挑战法律底线。 民警之所以能快速破案,恰恰是因为骗子的报警——骗子用买来的银行卡转账作案,发现卡被挂失、钱款被盗后,竟也选择了报警求助。警方通过银行卡交易记录、挂失信息等线索,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小刘的行踪,上门时他还没来得及将赃款挥霍。 新昌县检察院的起诉理由清晰明确:小刘明知银行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仍予以出售,后续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挂失取走卡内钱款,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很多网友留言:“虽然骗子可恨,但小刘这是错上加错,偷钱就是偷钱,法律可不管是不是‘黑吃黑’!” 这起案例狠狠打脸了“骗子的钱可以随便拿”的荒唐想法。法律面前,没有“黑吃黑”的例外,无论是出售银行卡帮助犯罪,还是趁机盗窃他人财物,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一定会受到制裁。小刘的经历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只会吃大亏,任何时候都别抱着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否则终将自食恶果。 你觉得小刘的判决合理吗?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常见涉卡违法犯罪清单”,明确卖卡、借卡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吗?法律卖银行卡 偷卡盗号 无卡盗窃 买假卡 黑卡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