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9日晚上,三个日本兵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一所小学的地下避难所,其中

孔甲丙今说史 2025-11-27 18:13:27

1937年12月19日晚上,三个日本兵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一所小学的地下避难所,其中一个日本兵抓住一个怀孕7个月的女子。 南京城破后的第十三天,五台山小学地下室挤满了逃难的百姓。李秀英当时十九岁,怀孕七个月,因为肚子太大走不动,只能和父亲一起躲在这里。日本兵进城后到处烧杀抢掠,安全区也根本不安全。那天三个日本兵闯进来,直接盯上了年轻妇女,李秀英就是其中之一。她被拖出去反抗,结果身中三十多刀,腹部好几刀最重,当场昏死过去,七个月的胎儿也没保住。 这事发生在1937年12月19日,真实得不能再真实。李秀英后来活了下来,身上落下了三十七处永远好不了的刀疤。她把这些疤带了一辈子,用来一次次证明日本兵干了些什么。她不是那种只会哭泣的受害者,她把痛苦变成了武器,走到法庭上,走到日本去,硬是跟否认历史的人对峙到底。 很多人只知道南京大屠杀死了三十万人,却不知道还有无数像李秀英这样被摧毁却顽强活下来的个体。她不是英雄模板,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南京媳妇,家里穷,丈夫早跑了,父亲只是个老兵。她挺着大肚子还要反抗,不是因为她天生勇敢,而是因为她知道屈服只会更惨。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哪怕被捅成那样,也不能让对方称心如意。 她被救回来的那天,美国医生威尔逊在鼓楼医院给她缝了整整一天一夜。约翰·马吉牧师把她躺在病床上满身绷带的模样拍进了镜头,这段影像后来成了铁证。战后她在南京法庭上指认谷寿夫,又多次跑到日本去现身说法。每次她掀开衣服给日本人看那些疤的时候,那些人要么沉默,要么恼羞成怒,可她从不退缩。 最硬气的一次是八十多岁的时候,日本右翼松村俊夫写书说她是假证人。她二话不说,把人家告到东京法庭,官司打了五年,从地方法院打到最高法院,一路赢到底。日本法院判她胜诉,赔偿150万日元。她没等到判决书一个月就走了,但她赢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她走得那天是2004年12月4日,享年八十六岁。骨灰安放在雨花功德园,墓前立了一尊小铜像,只刻了两个字:母亲。她临终前留的话是“要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这句话听着简单,做起来太难。可她做到了,她恨的是那些兵和那些至今还在撒谎的人,而不是所有日本人。 现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只剩几个人了,每走一个,就少一个活的见证。李秀英的故事之所以特别,就在于她不光活下来了,还把活下来的每一天都用来跟否认历史的人较劲。她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后人:历史不是书上冷冰冰的数字,是一个个真实的人用命换来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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