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眼神,真的绝了。 买6只羊,他一分钱没带。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杜克,看了足足五六秒。 那眼神里没有朋友,没有兄弟,只有一台行走的提款机。 杜克想还个价,他还不让。 我当时就感觉,完了,这段关系到头了。花别人的钱,原来真的可以这么心安理得,这么理直气壮。 最让人难受的,是杜克后来在出租车上那个带哭腔的声音。 他不是心疼钱,他是心疼自己掏心掏肺喂出来的一条白眼狼。 他以为自己是渡人,结果是给自己渡了场劫。 说白了,人最怕的不是一直穷,是“乍富”。 穷的时候,欲望是被现实压着的,大家都是兄弟。可一旦让他见了天日,闻见了钱味儿,那被压抑的东西,就会疯了一样地往外长。 肚子大了,烟抽上了,人也变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油腻样子。 更讽刺的是什么?是他那件衣服上印的字:“MAKE MONEY NO FRIEND”。 人家早就把态度穿在身上了,只有杜克还活在自己编织的兄弟情深的故事里。 是他天生就坏吗? 我倒觉得不是。只是一个饿了太久的人,被突然带到了满汉全席的桌上,他除了埋头猛吃,忘了说谢谢,也忘了递给你一双筷子。 最后的20万,不是分手费,是杜克给自己的一个交代。 买个教训,买个清净,也算是……为这个流量时代的荒诞剧,画上一个句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