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这些利益当中,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会变成道德,覆盖近乎所有人利益的,会变成法律。法律的修改和调整,是需要符合时代需要的,而不是迎合极少数群体的需要。在我们的文化当中,有些违法是没有任何宽容空间的——如果修法、调整一次次突破底线,一次次试图扩展空间,那结果必然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当你法律界别的执行者不吱声,普法者不吱声,修法者不吱声的时候,你不能怪一个导游站出来说了那句话,也不能怪别人给你添麻烦——因为你们自己丢了阵地,你们自己放弃了群众,很简单的逻辑。这些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多很大的进步,同样的,对立面也在不停的往我国的法治中掺沙子,这才导致了群众不满,对某些判决不满,对某些政策不满,对某些修法不满,不是全部,只是对那些沙子不满——你们选择明哲保身,不怪你们,但是别人站出来了之后你还要叽叽歪歪,那就有些不厚道了。人啊,得有个基本的是非观,一旦没有了是非观,那就很难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