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羚妹虚开发票的事情,这几天一直有人问我怎么看?针对这笔总金额18.8万元的合同,羚锐制药的宴某要求高某找一家咨询类公司,开具一张约9万元的咨询服务发票。为避免整数引起调查,其要求发票金额为90080元。大家看明白了吗?这个记者这样写明显是在偷换概念,药企支付推广费要求推广单位开发票合法合规,小规模公司开服务类发票税率这是很正常的啊,有合同有资金有业务有发票就是正常业务。顺便说一句24年公司销售费为15.97亿这在报表中是有体现的。当然如果我们看不明白没有关系,可以让子弹飞一会儿,时间长了真相就大白了。不过,舆论场中总有些不理性的声音,一看到“虚开发票”字样就群情激愤,全然不顾背后可能存在的误解。就像这次羚妹事件,部分网友在未了解全貌的情况下就开始跟风指责,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压力。但我相信真金不怕火炼,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相关部门会介入调查,以专业和公正的态度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而我们作为旁观者,不妨保持理性和冷静,等待真相浮出水面,再去下最终的定论。毕竟,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盲目跟风很容易被虚假信息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