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细节披露!#温州银行原行长违法发放贷款5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披露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金融腐败案的细节始末。 吴华出生于1968年,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及绍兴分行。2009年,吴华加入温州银行,任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后担任温州银行行长、副董事长。2019年8月,温州市纪委监委公告,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5月,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吴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此次典型案例披露,2016年,吴某伙同某公司总经理何某商定,利用吴某职务上的便利,向某公司发放5亿元保证贷款,并以交易方式给予吴某好处。2017年3月,经吴某审批,某国有出资银行向某公司发放贷款5亿元,年利率8%。 该笔贷款发放后,某公司经测算认为该项目利润较高,遂通过何某向吴某提出,除支付正常利息外,额外给付吴某贷款年利率9.5%的固定回报。吴某表示同意,并与何某约定,两人获取该款后平分。之后,某公司按约定先后三次将年利率9.5%的利息共计1.42亿余元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转入吴某、何某提供的公司账户。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出具履约保函、企业融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还收受他人贿赂1.32亿余元。 2015年至2017年,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5.08亿余元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2011年至2018年,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01亿余元,造成(温州银行账面)损失3026万余元。2015年至2017年,吴某违反规定,伙同他人由某银行出具保函,承诺对相关公司3亿元贷款的本息承担补足义务。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1世纪经济报道)
【贪腐细节披露!#温州银行原行长违法发放贷款5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11月2
中国新闻周刊
2025-12-01 15: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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