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当年说“以吏为师”,本是句实在话:想学法令的,就跟着官吏学。可传到汉朝,这话慢慢变了味,成了“秦朝不准老百姓办学堂”的罪证。 细究李斯的原奏,只说了学法令得找官吏,没提不让人学别的。那会儿民间教孩子认字、算卦、种地的师父,照样收徒弟——总不能连教孩子写自己名字都算犯法吧?睡虎地秦简里,还有地方上“学室”教文书的记载,可见私学压根没禁绝。 那汉朝人为啥盯着这话不放?汉初的儒生,多半是秦朝过来的,当年焚书时,他们藏《诗》《书》藏得辛苦,心里早憋着气。李斯这“以吏为师”,偏偏把儒生最看重的经史学问晾在一边,这不就成了“只许官家讲法,不许民间论道”的证据? 其实李斯的心思很简单:刚统一天下,得让老百姓认新法令,官吏天天跟法令打交道,当老师最合适。他没说不让学别的,可架不住儒生们觉得“不推崇经学,就是禁绝学问”。就像有人说“想学生意经,跟掌柜的学”,旁人却嚷嚷“这是不让人学写诗”,多少有点借题发挥。 后来“以吏为师”成了秦朝“钳制思想”的标签,倒也不全是冤枉。就算没明着禁私学,可把法令抬到唯一“可学”的位置,其他学问自然受冷落。只是说“禁私学”,确实比李斯的本意狠了几分——汉代人添的这把火,让秦朝的教育政策,多了层说不清的黑。
李斯当年说“以吏为师”,本是句实在话:想学法令的,就跟着官吏学。可传到汉朝,这话
张允文化历史
2025-12-02 0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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