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月,妻子就因病去世。男子深受打击,无心办证,房子一空就是九年。直到儿子要结婚,他才去办房产证,谁知妻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房,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我是她亲姐姐,凭什么没我的份?这房子必须分我一半!”法院调解室里,女人声音尖锐。坐在对面的郑先生(化姓)始终沉默,双手紧紧攥着一份购房合同。 法律上妻姐有继承份额没错,但情理上真让人膈应。这房子是郑先生夫妻省吃俭用攒下的,妻子没享几天福就离世,九年里都是郑先生独自撑家,现在儿子结婚要用房,妻姐却来坐享其成。 说白了,这不是争遗产,是在消费亲情。《民法典》明确没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可亲情不该被法律条文绑架。提前立遗嘱不是不吉利,是给家人留体面,避免身后事变成利益争夺战。 最终调解让郑先生给补偿才过户,虽合法却透着无奈。你觉得这种情况,妻姐该分房吗?要不要早点立遗嘱规避这类纠纷?来评论区聊聊~

牛在天上飞
妻姐有个锤子的直接继承权??除非女方父母继承遗产,然后妻姐从父母那里继承!但这样份额已经非常少了!
清程 回复 12-03 00:12
妻姐有继承权,但是是第二顺位继承权,就是说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像文章里这个就纯放屁了,有老公有孩子姐姐是没资格继承的,父母有
体育老师 回复 清程 12-03 04:59
你漏了一点,妻子死亡时,她父母应该还健在,她父母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当时都不健在了,妻姐就没法争了。
小德兰
妻姐不应该有份
vhwzg 回复 12-02 22:26
你也信这种乱编的文章?怕下回要编邻居要继承权了
体育老师 回复 12-03 04:54
这案例应该是妻子死亡时,妻子的父母还健在,就依法享有妻子部分的三分一的份额,妻子父母死亡后这部分就由妻子的兄弟姐妹继承。
花开四季
不能给死者姐姐,给了就是违法。再何况郑先生有儿子继成财产,那里来给死者姐姐的继成。不支持死者姐姐的夺权财产主意!再闹下就抓死者姐姐进去踩缝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