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怎么能说的出口?这不是明摆着耍无赖吗?12月1日,河南周口一店主郭先生称,自己免费给大妈换了2万块钱的现金。 没想到的是,事隔三年多,大妈竟然来到自己的店里,声称自己少给她1万块钱。 据郭先生介绍,当时大妈是分了几十笔转给我的,我也是这样给她的。可是,当时就没有出现错误,为什么时隔3年多突然出现错误呢?这不是明摆着找事吗? 郭先生对大妈说:“你要认为我少给你1万块钱,你可以报警,让民警证明我少给你1万块钱,不然就别在这信口雌黄。 我好心好意给你换钱,你不说一句感谢的话,反而倒打一耙,这是什么缘故呢? 面对郭先生的质疑,大妈就是一口咬定少给自己1万块钱。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别说事情已经过了三年,就算刚出门,人家也不认账的,凡是涉及到钱款的你必须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还有的网友说,你要说人家少给你1万块钱,那就举证说明,拿出证据,否则就是敲诈勒索。 这起事件最让人寒心的,是善意被无端消耗、诚信被肆意透支。从常理来看,现金兑换属于即时结清的民事行为,当时分几十笔转账、当面交接却未提异议,三年后仅凭口头主张“少给钱”,既不符合交易常识,也缺乏基本的证据支撑,难怪会让人觉得是“无理取闹”。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起事件背后的“善意成本”问题。郭先生出于好心,免费给大妈换钱,却要面临无妄之灾,这种经历不仅会让他寒心,也可能让更多人在今后面对他人求助时,因担心“引火烧身”而选择退缩。 反观大妈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友善的原则,更践踏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好在郭先生始终理性,提出“让民警介入举证”的建议,既守住了自己的底线,也为事件的合理解决指明了方向。 事实上,无论是日常交易还是互帮互助,“留痕”和“即时核对”都是保护自己的必要手段,而诚信则是每个人都应坚守的道德底线。因为,只有让心善之人得到尊重、让失信者付出代价,才能让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与信任不被消耗,让社会温情得以延续。 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