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王光被日军施暴,惨叫声持续了几个小时,直到第二天天一亮,村民连忙赶来收尸,但就在赶到王光身边的时候,有人碰了碰她,一个东西突然掉了出来,大家看到的那一瞬间都哭了…… 王光出生在1920年的山西稷山县一个穷苦农民家庭,原名王兰香。从小家境贫寒,她七岁就被父母卖到当地地主家当丫鬟,日常承担挑水洗衣喂牲口等重活,常因小事受罚,但她没有彻底屈服。几年后她逃离地主家,一路乞讨抵达运城地区,被一对王姓夫妇收养,提供基本生活并让她上学。她先在运城女师附小读书,后转到运城中学,接触进步书籍和国家时事,逐渐了解侵略者的危害。她舅舅常来讲述日军在华北的烧杀抢掠,这些信息让她开始关注国家命运。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王光积极加入当地救亡活动,包括散发传单和组织宣传。1939年她加入中国共产党,负责罗村和翟村一带的妇女救亡工作,教妇女们抗日知识,领唱相关歌曲,推动她们打破传统束缚参与行动,当地妇女称她为革命大姐。由于工作突出,1941年组织派她到冀氏县担任一区区长和区委书记,那里是新开辟的根据地,条件艰苦,她发动群众生产,组织妇女纺纱织布做军鞋支援前线,还协调民兵维护秩序。 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反抗日本侵略的民族解放战争,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局部抗战,到1937年全面爆发,持续到1945年胜利。这场战争中,日军推行残酷政策,如三光政策,即杀光烧光抢光,旨在摧毁根据地和民众抵抗意志。华北地区成为重灾区,日军通过大规模扫荡制造无人区,造成无数平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军民浴血奋战,前赴后继,用游击战等方式消耗敌军力量,最终赢得胜利。 王光在1943年日军对岳南根据地扫荡中担任一区反扫荡总指挥,带领民兵掩护群众转移,保护物资。她在转移过程中被日军俘获,遭受酷刑,但拒绝透露情报,最终牺牲。那时她已结婚并怀孕,她的牺牲体现了抗日战士的坚韧。日军暴行不仅针对个人,还旨在震慑民众,破坏抵抗基础,但这样的行为反而激起更多人加入抗日行列。 三光政策最早由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提出,后由冈村宁次推广,从1940年起在华北实施,针对游击区军民和物资进行抢劫焚烧破坏。1941年治安强化运动后,这一政策系统化,结合搜捕并行,导致大量村庄被毁,民众流离失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在敌后坚持斗争,通过根据地建设和发展生产,维持了长期抵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