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了解到赵宏教授的议案, 我心里立马犯了嘀咕,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她多次公开表示,违规记录会影响找工作,对当事人不公平,主张给他们"记错"的机会。 可她反复强调给违规者重新开始的权利,却完全没提那些被违规行为伤害的人该怎么办! 之前在校园宣讲会上,就有男生当场吐槽过:自己团队做的项目,因为一个成员违规直接被取消,论文也被迫延期,找工作都受了影响。 还有个叫周倩的姑娘,更是因为室友作弊,辛苦争取来的保研名额直接泡汤。 这些受害者没做错任何事,却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他们的损失又该找谁弥补呢? 赵宏教授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个道理没人反对,但"改"不是简单删除记录就完事了。 违规者的一次失误,可能毁掉别人多年的努力,轻飘飘一句"给机会",根本无法抚平受害者的创伤。 真正的公平,不该是让犯错的人毫无代价地重启人生,而该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实给违规者机会没问题,但得有合理的恢复机制。 比如让他们向受害者真诚道歉、做补偿性工作,或者参加相关培训,把这些修复过程整理成报告,让用人单位看到他们的改变。 这样既给了违规者弥补的机会,也给了受害者一个公道,才算真正的公平。 对违法违规的轻易宽恕,才是对公平正义最大的亵渎。 咱们普通人都懂,犯错要付出代价,改正要靠实际行动,而不是靠删除记录"洗白"。 如果只顾及违规者的感受,忽略受害者的损失,这样的提议真的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