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说过一句刺耳却醒脑的话:“立法层面的腐败,比贪污腐败更可怕。”这话最近在

访风浅笑 2025-12-05 21:05:17

有网友说过一句刺耳却醒脑的话:“立法层面的腐败,比贪污腐败更可怕。” 这话最近在网上引发热议,尤其针对那些被频繁质疑的专家——你们总夸“西方制度先进、经验成熟”,可为啥只挑着学一部分?真觉得好,怎么不全部照搬? 网友举的例子直白又扎心。既然有人吹捧西方刑事制度“保护人权”,那要不要连他们的重刑犯流放制度也学过来?早年间英国把罪犯流放到澳大利亚,法国把囚犯押到圭亚那,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西方经验”,怎么不见有人提议借鉴? 这哪儿是学先进经验,分明是挑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往怀里揽!就像西方的保释制度,有些国家规定嫌疑人可以交钱保释,结果变成“富人坐牢靠钱赎,穷人只能蹲大牢”。可有些专家只提保释制度的“灵活性”,绝口不提其背后的阶级不公,这难道不是选择性失明? 更让人警惕的是,这种选择性借鉴一旦变成立法,就成了隐形的腐败。贪污腐败是挖国家的墙角,立法层面的不公却是直接动摇根基——法律本应是公平的准绳,要是立法时就偏袒某些群体、规避关键约束,这样的法律只会让少数人受益,多数人遭殃。 历史上不乏教训。有些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法律条文,却忽略本国国情和民生实际。比如某些发展中国家照搬西方的知识产权法,过于严苛的条款反而限制了本土企业发展,最终沦为发达国家的经济附庸。这些例子证明,借鉴制度从来不是“抄作业”,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说白了,大家质疑的不是“要不要学西方”,而是“怎么学”。真正的先进经验,应该是能促进公平、保障民生的,而不是用来给特权阶层开绿灯的工具。那些只挑对少数人有利的条款吹捧,对西方制度的弊端视而不见的专家,本质上是在误导公众,甚至可能为立法不公铺路。 立法层面的腐败之所以更可怕,是因为它披着“合法”的外衣。贪污腐败是个人行为,可立法不公是制度性的漏洞,会让法律失去公信力,让民众对公平正义失去信心。当大家觉得“法不责众”“法只责穷”时,社会的根基就会被动摇。 我们不反对借鉴西方的优秀经验,但借鉴的前提是去粗取精、结合国情,而不是盲目吹捧、选择性照搬。法律的核心是公平正义,不管学谁的制度,要是偏离了这个核心,再“先进”的条款也只是摆设,甚至会变成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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