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icon这次也坐不住了 大胆发声! 从实际案例来看,西方一些“程序正义”导致的结果与大众朴素的正义观背道而驰。 就比如美国辛普森杀妻案,现场血迹、带血手套等大量指向辛普森的关键证据,因警方无合法搜查令擅自闯入住宅、血样未规范保存等程序瑕疵被质疑可信度,最终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被判无罪,真正的罪犯(民事审判已认定其负有责任)逍遥法外,而受害者却得不到应有的刑事正义伸张。 目前虽无全球统一的权威数据,但意大利1991年至2018年就报告了153起因程序问题导致的错误定罪案件,可见这类因程序问题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情况确实存在。 再看看国内,我们有着悠久的法制传统,古代就有许多优秀的法律智慧。像《唐律疏议》,它是中华法系的巅峰之作,体系完备,涵盖刑事、民事等多个领域,对各种犯罪和刑罚规定得细致入微,还以“礼法结合”将社会伦理和人情融入法律体系。 这些传统智慧在现代社会依然有着借鉴意义,如今我国涉老案件快速受理机制、对特殊群体司法酌情从宽等措施,正是对其人文关怀理念的创造性转化,能让法律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部分法学专家却忽视这些本土资源。他们过度推崇西方理论,陷入“欧美法律神学化”误区,在立法建议等方面脱离了东方大国社会实际情况。 比如在“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讨论中,部分专家盲目推崇欧美“轻罪化+记录封存”模式,主张将吸毒记录纳入封存范围,却忽视吸毒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和公众的普遍认知,未充分考虑到普通民众的生活状况和需求。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的制定和实施都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我们应该立足国情,汲取本土法制智慧,同时合 从实际案例来看,西方一些“程序正义”导致的结果与大众朴素的正义观背道而驰。 就比如美国辛普森杀妻案,现场血迹、带血手套等大量指向辛普森的关键证据,因警方无合法搜查令擅自闯入住宅、血样未规范保存等程序瑕疵被质疑可信度,最终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被判无罪,真正的罪犯(民事审判已认定其负有责任)逍遥法外,而受害者却得不到应有的刑事正义伸张。目前虽无全球统一的权威数据,但意大利1991年至2018年就报告了153起因程序问题导致的错误定罪案件,可见这类因程序问题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情况确实存在。 再看看国内,我们有着悠久的法制传统,古代就有许多优秀的法律智慧。像《唐律疏议》,它是中华法系的巅峰之作,体系完备,涵盖刑事、民事等多个领域,对各种犯罪和刑罚规定得细致入微,还以“礼法结合”将社会伦理和人情融入法律体系。 这些传统智慧在现代社会依然有着借鉴意义,如今我国涉老案件快速受理机制、对特殊群体司法酌情从宽等措施,正是对其人文关怀理念的创造性转化,能让法律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部分法学专家却忽视这些本土资源。他们过度推崇西方理论,陷入“欧美法律神学化”误区,在立法建议等方面脱离了东方大国社会实际情况。 比如在“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讨论中,部分专家盲目推崇欧美“轻罪化+记录封存”模式,主张将吸毒记录纳入封存范围,却忽视吸毒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和公众的普遍认知,未充分考虑到普通民众的生活状况和需求。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的制定和实施都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我们应该立足国情,汲取本土法制智慧,同时合合理借鉴西方有益经验,而不是盲目模仿。 程序正义本是保障公平的底线,却在部分西方实践中异化为脱罪的工具,这警示我们:法律的形式正义不能背离实质正义,更不能脱离本土的社会土壤。中华法系的智慧核心,是让法律扎根人情与伦理、贴合民众的朴素正义观。盲目照搬西方理论,只会让法律与现实脱节。法治建设的核心,从来不是复刻某套制度,而是在程序严谨与结果公正间找到平衡,让法律真正守护人民的利益。 我觉得咱看这事得认一个理:西方的程序正义不是不好,但不能死抠形式让真凶跑了。老祖宗传下来的《唐律疏议》多接地气,讲规矩也讲人情。 现在有些专家光盯着西方那套,不管咱老百姓的实际情况,这可不行。法治得扎在咱自己的土里,学别人的好经验可以,但得围着咱老百姓的利益来,不然法律就没了根。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