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员工讨2万工资与老板争吵,次日老板上吊身亡,家属索赔21万遭驳回 全网热议!湖南永州一起“讨薪引发老板自杀”案尘埃落定:员工况某上门讨要被拖欠3年的2万工资,与老板李某发生争吵,不料次日李某在自家厂房上吊身亡。家属认为是讨薪行为刺激了李某,起诉索赔21万,法院最终判决大快人心——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网友直呼“讨薪没错,自杀后果不该由劳动者承担”!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况某入职李某合伙经营的教育机构,可从2020年开始,2万多元工资就被一直拖欠。多次沟通无果后,2025年3月2日晚,况某提前电话联系后,带着女儿来到李某家中讨薪,还在李家吃了晚饭。席间李某妻子周某甲回来,双方就工资问题协商未果,爆发口头争吵,情绪激动的况某选择了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耐心劝导双方,最终两人情绪平复,约定自行协商处理。可谁也没想到,第二天中午,李某妻子外出寻找失联的丈夫时,在自家厂房门栏上发现李某上吊身亡,经核查,李某身上无外伤,家属对死因也无异议。 原来李某2024年10月刚做完脑梗手术,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家属称其因病丧失记忆,无法核实账目才拖欠工资,还控诉况某“私闯民宅、辱骂抢夺财物”,认为其行为是导致李某轻生的主要原因。但况某反驳,自己讨薪是正当权益,没有辱骂或暴力行为,反而有证据显示李某生前就有抑郁倾向。 法院审理后查明关键事实:况某提前联系后上门,讨薪行为本身无主观过错;争吵后经民警调解已平息,无证据证明况某存在辱骂、暴力等过激行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上吊自杀是自主选择,与讨薪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明确,李某的死亡后果应由其自行负担,驳回了家属的全部索赔请求。 网友们看法一边倒:“拖欠工资在先,讨薪是合法维权,凭啥要担责?”“成年人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把自杀后果甩给别人”“要是这样都能索赔,以后劳动者维权更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