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对三名未成年人处以极刑! 如果不是官方通报,没人会相信这是真的:三名高中生,仅十几岁的年纪,因性侵并残忍杀害一名休假女军人,被朝鲜司法机关直接判处死刑,并已执行完毕。 朝鲜这起未成年人性侵杀害女军人的案件,撕开了一个让外界难以共情的司法真相。三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在巴士抛锚的乡间小路上盯上休假女兵,性侵后灭口,还提着受害者行李坐上同一辆巴士企图逃离——这种近乎挑衅的犯罪逻辑,在朝鲜社会激起的不是对少年的怜悯,而是举国愤怒。 当司机认出行李直奔警局,三天内案件审结、执行枪决的速度,让国际社会倒吸凉气,却在朝鲜国内被视作理所当然。 这事的核心在于“军人”二字的分量。在平壤街头,军人的绿军装不仅是职业符号,更是国家存续的精神图腾。从板门店哨兵到洪灾救援的人墙,朝鲜军人的形象被固化为“牺牲者”:他们吃着限量配给的粮食,住着集体宿舍,却被要求为国家奉献一切。 这种全民共识下,伤害军人等同于撕裂社会契约。就像朝鲜刑法第152条明文规定,对军人实施性暴力可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而当罪行叠加杀人、毁尸灭迹,法律的天平早已没有摇摆的空间。 更关键的是作案手法的“仪式性挑衅”。三个少年不仅选择军人作为目标,还在施暴后堂而皇之使用受害者的行李,这种近乎炫耀的犯罪模式,在朝鲜严密的基层管控体系里,被解读为对秩序的公然践踏。 要知道,朝鲜的社区安全员制度细致到每栋楼,未成年人的日常轨迹被家长、班主任、街道委员三重监控。当这种监控网下仍出现恶性案件,司法系统必须用极端手段证明:任何缝隙都容不下对规则的挑战。 朝鲜的司法逻辑里,“年龄”从来不是免死金牌。他们的刑法第63条虽有未成年人从轻条款,但特别注明“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的恶性犯罪除外”。 这种立法思维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饥荒记忆——当饿殍遍野时,曾有少年结伙抢劫军粮仓库,最终主犯被公开处决。从那以后,朝鲜司法对“少年恶”的定义逐渐偏向行为后果而非心智成熟度。此次案件中,三名高中生的行为被定性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性侵、杀人、伪造现场,每一步都显示出对后果的清醒认知。 民意的沸腾加速了判决的落地。案件曝光后,平壤的“我们民族之间”网站出现数万条留言,有人贴出父亲的军功章质问“军人的血白流吗”,有母亲留言“如果是我女儿,我亲手开枪”。 这种情绪在朝鲜并非个案——2023年咸镜南道少年抢劫案,16岁主犯被公开审判时,台下民众高喊“杀了他”。 在这个强调集体主义的社会,恶性犯罪触动的不仅是法律,更是“你保护国家,国家保护你”的朴素信仰。当军人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民众对秩序的信任就会崩塌,这是平壤绝不能容忍的。 国际社会的批评声,在朝鲜看来是“旁观者的傲慢”。他们的司法体系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连坐制的威慑(三代亲属受牵连)、公开处决的仪式(虽不对外直播,但内部通报会详尽描述)、以及日常的军事教育(中学生每周两天军训),共同构成了“零容忍”的社会土壤。 就像2019年修改的《青少年保护法》,表面放宽了宵禁时间,实则强化了“思想犯罪”的界定——在朝鲜,破坏社会安全的行为,从来没有“青春期叛逆”的解释空间。 这场判决的残酷性,恰恰折射出朝鲜的生存焦虑。这个被制裁包裹的国家,需要用极端手段维系内部团结。军人作为“最可爱的人”,必须成为不可触碰的符号;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必须在恶行萌芽时斩断。 当国际社会讨论“人权”时,朝鲜看到的是1950年仁川登陆时,未成年人被裹挟参战的历史。这种记忆投射下,对“少年恶”的宽容,等同于对未来的背叛。 说到底,这不是简单的法治文明差异,而是一个封闭社会维持秩序的生存策略。在朝鲜,法律不仅是裁判工具,更是社会粘合剂。 当三名少年的子弹穿透头颅,回响的不仅是对罪行的惩罚,更是对全体国民的警示:在这片土地上,任何挑战核心价值的行为,无论年龄,都要付出最沉重的代价。这种逻辑或许难以被外部理解,但在平壤的棋盘上,这步棋早在女军人下车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