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对情侣在热恋期签订《赠与协议》,男方将名下唯一房产和10万余元“无偿赠与”

鹿中原 2025-12-12 08:39:11

大连一对情侣在热恋期签订《赠与协议》,男方将名下唯一房产和10万余元“无偿赠与”女方,并白纸黑字约定“不以结婚为前提”,分手也不返还。恋情结束后,男方以“彩礼”名义诉请讨回全部财物。法院如何认定? 热恋时的海誓山盟写进纸里,分手时却成了互相撕扯的把柄。大连这对情侣的故事,把恋爱里的真心与算计,扒得明明白白 。 一审法院曾认定,两人交往本就以结婚为目的,房产和100001元都算彩礼,判决女方返还房产和80001元,只把情人节的1314元、9999元这类转账算成情侣间的心意 。可这样的判决,让不少人替女方喊冤:白纸黑字的协议,难道只是儿戏? 二审的改判,却藏着法律对人性的考量 。法院明确,100001元的赠与协议合法有效,男方作为成年人,该为自己的承诺负责,这笔钱女方无需返还。但房产不同,它是男方唯一的住房,对普通工薪族而言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即便协议写了“不以结婚为前提”,也隐含着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最终判决女方返还房产 。 说到底,爱情里的财物往来,从来都绕不开“真心”与“现实”的拉扯。有人说男方是一时冲动追悔莫及,有人叹女方拿着协议却留不住房子,也有人感慨:感情里的账,哪是一张纸能算清的?婚内财产赠与 房产赠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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