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男子在情人出租屋喝酒时,被情人外甥发现,外甥察觉到他和舅妈关系不正常,便将 男子暴揍一顿,还堵到屋里,让他把事情说清楚,甚至拿起水果刀威胁。男子怕对方冲动之下伤他性命,一着急竟直接从3楼跳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 住院40多天,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受了疼还花了那么多钱,这口气男子咽不下,他果断将情人外甥告上法庭,索赔36.4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4年6月份,36岁的杨某在玉溪打工时,认识了大他7岁的已婚女子周某。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两人还是突破了道德底线,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杨某还经常跑到周某的出租屋同居。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杨某像往常一样在出租屋和周某喝酒,没想到周某的外甥赵某突然找上门,一眼就看出两人关系不对劲。 赵某当场就炸了,质问杨某到底和舅妈是什么关系,让他说清楚。杨某心里发虚,低着头不敢吭声,转身就想溜,可赵某哪会让他轻易走掉,一把就拦住了他。 争吵很快升级,赵某越想越气,抬手就往杨某的头部和鼻子上打,鲜血瞬间就流了下来。 这还没完,赵某又把杨某推倒在床上,双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让他喘不过气。杨某拼命挣脱后,四次想往门口跑,都被赵某堵了回来。 气头上的赵某还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恶狠狠地指着杨某,场面一度失控。周某虽然一直在旁边拉架,紧紧抱着赵某劝他冷静,但此时的杨某已经被吓破了胆。 站在三楼的窗户边,看着凶神恶煞的赵某,杨某觉得再不走可能就没命了。极度恐慌之下,他没多想就从三楼跳了下去,“砰”的一声重重摔在地上,全身几乎散架。 赵某和周某赶紧下楼查看,这时候赵某才慌了神,连忙打了110和120。 可让人意外的是,杨某虽然疼得站都站不稳,却还是摇摇晃晃骑上自己的车离开了,直到后来才被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不仅有脑水肿,全身还有多处骨折。 光是住院就住了40天,在监护室就待了7天半。前前后后算下来,门诊费、住院费、护理费、轮椅费再加司法鉴定费,一共花了八万多,最后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而赵某自始至终没怎么关心过他,只给了2008元现金。杨某越想越气,直接把赵某告上法庭,索赔36.4万余元。 很多人看到这都觉得,杨某自己破坏别人家庭,纯属活该,还有人说赵某是“为民除害”,不该赔钱。 但法院的判决却打破了这些片面的看法。一审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确实违背公序良俗,是引发冲突的重要原因,但这绝对不能成为赵某动手打人、持刀威胁的理由。 赵某主观上有伤害意图,客观上也实施了殴打、掐颈、堵门、持刀威胁等行为,直接导致杨某为了避险跳楼受伤,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赵某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法院同时也指出,杨某自己也有过错。他明知周某已婚还与其发展情人关系,而且在冲突中没有选择报警这种更理性的方式,反而选择跳楼,导致损害扩大。 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最终判定杨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赵某承担60%的责任。 算下来,杨某的各项损失加上精神抚慰金一共30.54万余元,赵某需要赔偿18.52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008元,实际还要赔18.3万余元。 赵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最让人警醒的,从来不是“出轨被打”的八卦。 而是背后两个重要的道理:道德过错不能抵消法律责任,冲动行事只会让自己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赵某觉得自己是在维护舅妈和家庭,可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从“占理”变成了“违法”,最后不仅要赔钱,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 而杨某呢,以为的“浪漫情缘”,最后换来的是全身伤残和一笔不菲的开支,还要承担40%的责任,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现实中,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不管是婚外情引发的冲突,还是一时冲动的报复行为,最后往往没有赢家,只会让更多人受到伤害。 法律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它既不会因为杨某有错就忽视他的人身权利,也不会因为赵某的“初衷”就原谅他的暴力行为。 这起判决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守住两个底线,一个是道德底线,不要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另一个是法律底线,不要让冲动冲昏头脑,用暴力解决问题。 如果杨某没有跨越婚姻的边界,如果赵某能冷静下来选择合法途径处理,这场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生活中,遇到让自己气愤的事,你会选择冷静处理还是冲动行事?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你觉得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