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杭州有个地主,他有三个女儿 大女儿嫁了个举人,二女儿嫁了个秀才,三女儿嫁了个种地的农民。大女婿二女婿都看不起三女婿。 地主有个爱好,特别喜欢马,看到有好的马一定要买回来。 那年秋收刚过,地主得了一匹浑身雪白的良驹,毛色亮得能照见人影。他心里欢喜,摆了桌酒席,专门叫三个女婿来赏马。 酒过三巡,大女婿举人先开了口,摇头晃脑地吟起诗。无非是“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这类句子,听得地主眉开眼笑。 二女婿秀才不甘示弱,当场作了一篇短文,把白马的神骏夸得天花乱坠,还扯出了燕昭王千金买骨的典故,硬是拔高了赏马的格调。 轮到三女婿时,他刚啃完一个馒头,手背蹭了蹭嘴角。大女婿斜了他一眼,阴阳怪气地说:“泥腿子也懂马?别污了这良驹的名头。” 三女婿没恼,走到白马跟前,伸手摸了摸马的脊背。他忽然皱起眉,指着马腿对地主说:“这马看着威风,其实是个跛脚。” 满座的人都愣住了,地主赶紧让家丁牵马试试。果然,白马跑起来一颠一颠,右后腿落地时明显使不上劲。 原来这马贩子为了卖个好价钱,用布条把马腿缠紧了,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大女婿二女婿只顾着掉书袋,哪会去摸马腿看实情。 三女婿笑着说:“我天天跟牛马打交道,马是有劲还是虚架子,一摸就知道。”这话让举人和秀才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地主心里咯噔一下,多亏了三女婿,不然自己花大价钱,买回的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摆设。他当即让人撤了酒席,去马厩给三女婿搬了把椅子。 往后再有人来跟地主聊马,他总把三女婿叫上。那些酸腐的文人说的都是空话,只有种地的女婿,讲的才是养马用马的实在理。 大女婿二女婿再也不敢小瞧三女婿了。他们这才明白,书本上的道理再好听,也抵不过实打实的生活经验。 地主到死都记着这事,他给三个女儿分家产时,特意给三女儿多分了十亩良田。他说,脚踏实地的人,从来都不该被小瞧。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阿玉有话说
现实是,地主家女儿不会嫁小农民的![开怀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