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婚外情被抓现行,遭206斤外甥殴打持刀威胁,3楼跳下致九级伤残,索赔36万法院判了! 云南玉溪这事儿太唏嘘!36岁男子婚内出轨43岁有夫之妇,在女方出租屋约会被女方外甥撞破,遭206斤壮汉殴打、掐脖子、持刀堵门,4次逃跑未果后从3楼跳下,全身多处骨折,落下九级+十级伤残,后续索赔36万,法院最终判决出炉,双方责任划分引热议! 2024年10月22日晚,36岁的杨先生正和情人杨女士在出租屋里喝酒调情,俩人都有家庭,却偷偷发展情人关系半年多,杨先生偶尔留宿女方住处,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成想晚上9点,房门被猛地撞开,杨女士的外甥赵某怒气冲冲闯了进来。 赵某一看舅妈屋里有陌生男人,当场火冒三丈,指着杨先生怒斥:“你是谁?在这干啥?跟我舅妈啥关系?说清楚!”杨先生瞬间慌了神,手里酒杯都差点掉了,他才116斤,而赵某体重206斤,身材彪悍魁梧,他在对方面前跟小鸡仔似的,吓得浑身发抖,根本不敢吭声。 想趁机溜走,却被赵某一把扯回,见他沉默不语,赵某火气更盛,揪住他衣领就往脸上、头上挥拳,杨先生鼻梁当场流血,被打得晕头转向。接着赵某又把他推倒在床上,双手死死掐住他脖子,窒息感让杨先生拼命挣扎,好不容易挣脱起身往门口冲,又被堵在门口的赵某硬生生拉了回来。 出租屋空间小,杨先生退无可退,更吓人的是,赵某转身从桌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指着他嘶吼:“不说清楚别想走!”一步步逼近过来。杨女士在一旁急得团团转,死死抱住赵某胳膊劝阻,可赵某力气太大,一下就挣脱了。杨先生先后4次试图开门逃跑,都被赵某拦了下来,看着眼前挥着刀的壮汉,他彻底慌了,觉得再不跑可能小命都没了。 就在赵某再次持刀逼近的瞬间,杨先生没多想,猛地推开窗户,从3楼跳了下去,“砰”的一声闷响,臀部着地,剧痛瞬间传遍全身,当场差点晕过去。赵某和杨女士赶紧下楼,赵某见状也慌了,立马打了110和120。可杨先生强忍着剧痛,不听劝阻挣扎着骑上车跑了,直到第二天实在扛不住,才被送进医院。 经检查,杨先生伤情严重,脑水肿、腰椎爆裂骨折、肋骨骨折、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40天就花了近8万医疗费,后续鉴定结果显示,腰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颅脑损伤开颅术后构成十级伤残,这辈子基本没法正常打工,未来生活都成了难题。 越想越委屈,杨先生把赵某和杨女士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俩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36.4万,他觉得自己受伤全是赵某暴力所致,杨女士作为情人也该担责。 而赵某辩称,是杨先生出轨在先,违背道德,自己是气不过才动手,他跳楼是自己选的,不该全怪自己;杨女士则说,事发时她一直拦着外甥,没参与伤害,不该担责。 法院审理后,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细节,做出了明确判决。从法律上讲,《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被侵权人自身有过错的,可减轻对方责任。 首先,赵某动手殴打、掐脖子、持刀威胁,还多次堵门不让逃跑,明显侵犯了杨先生的身体健康权,而且双方力量悬殊,杨先生面临人身危险,跳楼是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赵某的暴力行为有直接关系,赵某必须担主要责任。 但杨先生也有很大过错:明知双方都有家庭,还发展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引发冲突的根源;面对质问时回避沉默,加剧了矛盾;明明有杨女士劝阻,完全可以报警求助,却贸然从3楼跳下,作为成年人,他该预见跳楼的严重后果,自救方式不当,自身要担责。 至于杨女士,事发时全程积极劝阻赵某,没参与任何伤害行为,主观上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核定,杨先生各项损失共计30.04万,判决杨先生自行承担40%责任,赵某承担60%责任,需赔偿18.02万,扣除已付的2008元,还需赔17.8万,另外再加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赔偿18.3万余元。赵某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事一出,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说杨先生咎由自取,婚外情本身就不道德,受伤是自食其果,担40%责任都少了;也有人说赵某太冲动,再愤怒也不能动手持刀,暴力维权反而要赔钱担责,得不偿失。 其实不管怎么说,婚外情是矛盾的根源,而暴力解决问题更是错上加错。婚外情违背道德,伤害两个家庭,而动手打人、持刀威胁已经触犯法律,遇事再愤怒也得保持理性,用合法方式处理,更不能贸然采取危险自救方式,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大家觉得法院这个判决合理吗?你觉得杨先生承担40%责任合适吗?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式该是什么?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也把这些警示转给身边人,别因一时糊涂酿大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