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未领证女方流产后分手,30万彩礼只退12万,理由引全网争论

法院判了!未领证女方流产后分手,30万彩礼只退12万,理由引全网争论 近日,安徽芜湖鸠江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让“彩礼返还”话题再次引爆全网 。男方按农村习俗给付30万彩礼,双方办了婚礼却未领证,共同生活1年后感情破裂,女方曾怀孕流产,男方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40%即12万元。 事件中,男方坚持“未办结婚登记,彩礼就该全退”,女方则反驳彩礼已部分用于共同生活,且流产对身体造成伤害,不应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未领证但双方共同生活近一年,女方流产存在身体损耗,综合这些实际情况,酌定返还40%而非全额。 这一判决并非个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明确,未办结婚登记可请求返还彩礼,但需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女方是否妊娠等因素酌情判定 。类似案例中,河南、江苏等地法院也均考虑过女方流产的特殊情况,未支持全额返还 。 有人觉得“没领证就该全退,40%太少”,也有人认为“女方流产受了罪,不该再退彩礼”。彩礼本是婚嫁祝福,却常因分手变成纠纷焦点。你觉得这12万的返还比例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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