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采取“包干制”还是“信托制”,都要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前提。有了业委会才有和物业公司谈判的资格,才有行使各种权利的主体资格。 包干制,应该是最糟糕的制度,应该摒弃。 信托制,是整体委托给物业公司总包,再由物业公司聘请保洁、保安、绿化等专业团队提供服务。物业公司的服务模式还和原来基本一样,只是资金的收支透明化而已,当然能做到这一点也值得肯定。但是如果没有业委会,即使资金透明,物业公司消极怠工,降低服务质量,业主对物业公司也毫无办法。如果成立有业委会,即使是包干制,对物业公司也有诸多的约束措施,比如收回广告费、停车费,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也可以警告物业公司,逼使物业公司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成立业委会以后,最好的办法就是业主自治:由业委会直接聘请专业保洁、保安和绿化公司提供服务,再由业委会聘请职业经理人,对保安、保洁和绿化人员进行管理即可。这样可以完全剔除物业公司这个中间商无本赚取巨额差价。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和广告、停车等收入全部由业委会掌管,不但可以省钱,而且可以提高服务质量。 有了业委会后还有一个自治方案也可行。即以业委会名义或业主代表持股方式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物业公司的股东是全体业主,业主的物业费和广告停车等收入均为全体业主所有。业主自己的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目前碰到的根本问题都可以解决。
无论采取“包干制”还是“信托制”,都要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前提。有了业委会才有和物
晖志谈情
2025-12-15 1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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