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嫖了?”北京一对男女飞机上相识,火速恋爱。为结婚,男方豪转165万女方买房,并写在女方名下,但万万没想到,刚过百天就闹翻!男方要求返还213万,女方则控诉其家暴跟踪,坚决不还。最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出人意料! 闽南网|《恋爱4个月花213万,分手后男子起诉女方全额返还,法院:百万房产要还,17万爱意转账”不用还》 感情里的钱,很多时候都是糊里糊涂给出去的,可一旦闹到法院,就没人再跟你谈“感觉”和“当时的心意”,只看证据、时间线和钱是怎么走的。 李先生和王女士认识得很突然,2023年4月,两人在一次航班上坐在同一排,中间聊了几句,下飞机前互加了微信,之后联系得很勤,聊天记录里能看出来,两个人都挺投入,没过多久,就确认了恋爱关系。 事情进展得很快,到5月中旬,两人已经开始讨论结婚的事,李先生这边显得特别着急,他多次提到年纪不小了,希望尽快稳定下来,也不想再拖,正是在这种心态下,他提出了买房。 房子买在哪里、写谁的名字,几乎没怎么拉扯,李先生直接表示,房子可以登记在王女士名下,只要两人能顺利结婚。 这句话,对正在热恋中的王女士来说,冲击力不小,也基本默认这是奔着成家去的,从5月到7月,钱陆续出去了。 最大的一笔是购房款,李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分三次打了165万元,每一笔的转账备注都写得很清楚:“婚房购房款”。 后来又支付了中介费、税费等支出,一共8万多,同时,他还买了结婚用的金手镯、戒指,以及一个品牌包,加起来4万多。 这些钱,花得很集中,也很有指向性,但在这之外,还有另一条“流水线”,通过微信,李先生陆陆续续转给王女士17.2万元。 金额有大有小,有几百的,也有上千的,几乎覆盖了吃饭、购物、日常花销,备注内容也很生活化,“买点吃的”“你自己花”“开心就好”之类。 7月底,问题开始集中爆发,王女士后来回忆,那段时间李先生的状态明显不对,开始频繁打电话、发消息确认她的位置,下班后会在公司楼下等她,有时一等就是很久。 她手机设密码后,争吵变得更频繁。双方的矛盾不再是拌嘴,而是情绪失控,在一次发生在王女士父母家的冲突中,出现了推搡行为。 事后,王女士去医院检查,留下了轻微伤的诊断记录,不久后,两人正式分手。 分手之后,问题一下子变得很“现实”,房子在王女士名下,钱却是李先生出的,李先生起诉,要求返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王女士则认为,双方恋爱期间的支出,不可能全部要回。 法院在审理时,把账目一笔一笔拆开,先是买房相关的钱,165万元的购房款,加上中介费、税费,以及为结婚准备的首饰、包。 法官认为,这些支出都明确是以“结婚”为前提,属于附条件赠与,现在婚姻没有成立,条件未实现,接受方继续占有这部分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返还。 关键点就在于转账备注和资金用途的清晰度,钱是直接进了购房环节,指向明确,不是模糊的情感支出。 而微信里的那17.2万元,性质完全不同,金额零散,频率高,备注也都是日常表达,没有任何“条件”或“前提”。 法院认定,这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赠与,一旦转出,赠与关系即告完成,分手并不构成返还理由。 房子的处理,也绕不开现实问题,房子买入时总价155.5万元,但在案件审理期间,市场价格已经明显下跌,评估价只有110万元左右,法院没有简单要求“原数返还”,而是结合房屋贬值情况,采用折价返还的方式。 最终判决,王女士返还约136.7万元购房款折价,再加上首饰、包的折价金额,李先生合计可拿回约151万元。 房价下跌造成的那部分损失,没有全部算在某一方头上,而是被视为双方在这段关系中,共同承担的风险成本。 至于王女士主张的暴力问题,法院并没有否认其存在,而是明确区分法律关系:人身侵权可以另行主张,但不影响本案中财产返还的判断。 这起案件里,没有哪一方是真正轻松的,李先生花钱太急,希望用“确定的投入”换来确定的结果,却低估了关系本身的风险;王女士接受了这些投入,但在关系破裂后,也必须面对法律上清晰的返还责任。 很多人直到看到这种判决,才意识到一件事:恋爱里的钱,不是“花出去就算了”,也不是“谈感情就不用算账”,在感情最热的时候写下的几个字,到了翻脸的时候,可能就是最关键的证据。 感情的事说不清,但钱,在法律里永远算得清清楚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