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近的L3进展,我觉得需要做好只有高速L3落地的准备,城区L3很难会有L3级自动驾驶的“持证上路”,并不是突然发生的事件,而是一个持续三年多的渐进过程。早在2022年11月,工信部就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过一年的意见征集和制度完善,2023年11月,工信部正式发布了试点通知,明确了L3和L4级自动驾驶车辆可以在限定条件下开展上路通行试点。有一个关键制度设计被反复强调:自动驾驶车辆必须以“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的联合体形式申报。车企不仅要具备整车生产资质和自动驾驶研发验证能力,还必须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监测平台、用户告知机制和数据管理体系;使用主体则需是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运行监测能力和安全员配置条件。到现在过去三年了才开了一个口子,而且还是两年前就申请的试点车,你不能指望一个两年前的架构能胜过现在的架构,这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情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这次放行并非“全面解禁”,而是一个高度克制、层层设限的政策版本。工信部对两款车型的运行场景、道路类型、城市范围和速度上限,都作出了明确而严格的限定。这种严格的限定,清晰体现了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的监管逻辑:系统在特定场景下接管驾驶任务,但驾驶员仍需具备随时接管能力,责任边界必须清晰可控L3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系统接管期间的责任归属”。当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责任是归于驾驶员、车企,还是系统供应商?按照L2的情况来看车企没出事前是会不要脸的吹牛逼,出事之后就说这是有条件的自动驾驶,然后说你没按要求接管。可以参考德国奔驰L3的限定条件,条条框框太多了,总有一个条件是你不符合的。至于指望车企全责,那还是别想了,一旦出车祸基本上一条人命一百万,只要你的保有量足够大,那一百个严重的交通事故一点都不是问题车企赔?它有几个亿赔得起啊小鹏获L3级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牌照文命的无聊杂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