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种事会越来越多,无儿无女无亲人死亡了,留下的房产少说有大几百万,被民政收走,实在太亏了! 近日,46岁,上海本地人,有房有存款,结果死后连买个墓地的资格都没有。 这事儿听着真让人后背发凉。 蒋女士突发脑溢血走了,因为父母双亡又未婚无子,远房亲戚吴先生忙前忙后送了终。 本想着人虽然走了,但留下的钱足够买个墓地入土为安,这也算对得起她。 结果街道办的回复直接把人噎住了:“遗产归国家,买墓地是不可能的,顶多安排个海葬。” 这就让人想不通了,明明有遗产,为啥不能用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个后事? 非得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这辛苦攒下的钱就得充公,连死后的体面都由不得自己选? 吴先生那句话真是无奈又心酸:“自己的钱还不能用在自己身上,这理儿到哪都说不过去。” 以后这独居的日子,看来不仅得攒钱,还得提前把遗嘱立得死死的,不然真就是“听天由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