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单身蒋女士,突发重疾,取不出来救命钱,死后遗产充公,不能买墓地……这个事情

揽书邀天月 2025-12-17 10:23:59

46岁单身蒋女士,突发重疾,取不出来救命钱,死后遗产充公,不能买墓地……这个事情,让很多人想不通。 今年10月份,蒋女士觉得头晕,已无法动弹,给公司打电话请假,公司同事上门查看情况,发现她十分严重,于是将她送往医院。 医院诊断是脑出血,需要马上手术,需要家属签字。但吴女士单身,父母也已经去世,就连父母的兄弟姐妹都已不在世,她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一个近血缘的亲人! 经过七拐八弯,找到了蒋女士的一个远房亲戚吴先生。蒋女士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我都有点晕了,请豆包 分析了下,说蒋女士是吴先生表姨,吴先生是蒋女士表外甥,旁系血亲。想想还是不对,又仔细捋了一下,两人是远房表姐弟。 吴先生来了,蒋女士银行账户也有钱,但却取不出来救命。因为这位远亲,从法律上,没有权利取出蒋女士的钱。无奈之下,蒋女士公司和吴先生一起,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由于蒋女士之前购买过重疾险,在吴先生和居委会的多次周旋后,保险公司“特事特办”,支付了7.5万元。但一个月后,蒋女士的费用就达到了21万元,医院挂账一部分,钱一直取不出来,吴先生后来又补交了1万。不得不说,吴先生人真不错! 昏迷2个月后,蒋女士去世。 吴先生和蒋女士生前好友,希望给蒋女士开个追思会,并购买墓地安葬。 但蒋女士由于没有法定继承人,由于病情突发一直昏迷,也没有订立遗嘱,据悉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以及存款等由民政局依法充公。 吴先生找到民政局, 却被他们的答复震惊了。 一名所谓的王书记说,“这不可能!”葬礼应该由亲属承办,如果吴先生愿意可以申请。买墓地的钱,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但后期维护的钱,由吴先生承担。他们只能承担海葬(无需买墓地)。 这是确实让人想不通。 自己的钱,给自己看病、买墓地这么难吗?这事,它不管是否合法,它不合理啊! 但问题也是推动进步的契机。目前虹口区民政局已经联合多方,研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望推出临时监护指南,推动问题的解决。 入土为安,是人生的最后一步,让孤独的人,走的安心,是社会最后的善意。更何况蒋女士遗产不少,充公后,用于公益事业,是给全社会做了贡献,理应给她应有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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