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时攒下的钱, 死了想用这钱买块墓地都不行, 上海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的遭遇,给所有独自生活的人提了个醒,一定要有提前规划的意识。 这事听着是不是有点憋屈,又不是没钱,结果想落个入土为安都这么难。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困局,主要还是蒋女士没有近亲,而她自己呢也没立遗嘱。 她父母早逝,自己未婚未育,也没有兄弟姐妹,这在法律上叫“无人继承”,所以她去世后,按规定遗产要归公,用于做公益。 民政局接收了这遗产,要支出的话都需按章办事,所以事情就卡在了哪里。 要是蒋女士早立下遗嘱,写明自己的意愿,或者哪怕只是指定一位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来当她的“遗产管理人”,都有可能避免生活身后陷入这种无奈。 居安思危,所以独自生活的朋友,自己的钱该怎么用还是要提前做好安排,因为谁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另外,无主遗产归公用于做公益这是很好的事,但法律之外是不是也该有人情温度,就不能先保障了死者的丧葬事宜,余下的再拿来做公益吗? 你们对此事还有哪些看法,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