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9年的房子突然要被拍卖?法院判决:银行输了! 大连高新园区的孙女士怎么也

每天进步点滴 2025-12-19 09:48:43

住了9年的房子突然要被拍卖?法院判决:银行输了! 大连高新园区的孙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2015年花127万全款买下、已经住了快十年的房子,居然会被贴上法院的拍卖公告。 那天下班走到家门口,看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公告》时,孙女士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自己实打实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要被拍卖了? 慌神的孙女士赶紧把消息发到业主群,结果群里直接炸了:小区里竟然有61户业主都收到了一模一样的拍卖通知。 时间倒回2015年,孙女士攥着多年积蓄,在这个小区选了房,交完全款后装修入住,本以为终于有了安稳的家,可房产证却拖了快十年没办下来,每次问开发商,得到的只有各种敷衍的托词。直到这张拍卖公告出现,她才知道真相:早在2016年,开发商为了拿到3亿贷款,偷偷把这61套已经卖出的房子,全部抵押给了银行。 后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还不上钱,银行就拿着抵押权登记,请求法院拍卖这些房子偿债,银行称自己的抵押权已经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程序合法。 但法院的调查结果,给了业主们希望:孙女士在房子被查封前,就签了合法的购房合同、交清了全款,而且已经实际居住多年,这套房子还是她的唯一住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满足“房屋用于居住、案涉地无其他住房、已付清全款”这三个条件的购房者,权利可以优先于抵押权。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银行的拍卖请求,案件受理费16230元由银行承担,孙女士的房子保住了。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大量讨论,有人质疑银行的审查义务:“明知道房子卖出去了还接受抵押,这不是装糊涂吗”;也有人痛斥开发商的贪婪:“拿业主的房子套钱,最后要购房者买单”;更多人为法院的判决叫好:“终于给老百姓的安居权撑腰了”。 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办理抵押业务时本应尽到核查抵押物真实状态的义务,这起案件里的疏忽,本质是对购房者权益的漠视。而法院的判决,不仅守住了孙女士的家,也给所有想钻法律空子的人提了醒:普通人的安居权,永远值得法律优先保护。 这也给所有购房者提了个醒:买房时要留意房屋的抵押、登记状态,一旦发现权益受损,要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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