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这波操作太离谱!一句“捐赠文物归国家,没义务返还”,直接被官媒点名“不可理喻”。 1959年庞家无偿捐137件古画,结果5幅包括仇英《江南春》在内的藏品,被南博定为“伪作”悄悄处置,庞家六十多年竟毫不知情。直到画作现身拍卖场估价8800万,才发现当初被6800元贱卖。 按《文物保护法》,就算是伪作,处置前也得告知捐赠人,南博偏跳过这关键一步,还拿“所有权归国家”当挡箭牌。这哪是合规,分明是对捐赠善意的践踏。庞家要的从不是返还原物,而是透明的鉴定依据和处置流程,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博物馆守护的不只是文物,更是公众的信任。连捐赠人的知情权都不尊重,以后谁还敢把家藏珍宝捐给国家?你觉得南博该公开所有细节给个交代吗?文物捐赠该怎么守住透明底线?评论区说说~ 南京博物院文物争议 文物捐赠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