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

经略简料 2025-12-23 10:27:45

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单位却以他有纹身为由将其解雇。男子却称,纹身在入职就有,但单位不理会,男子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补偿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我们得把时钟拨回到2019年9月,那是刘某刚刚穿上这身辅警制服的日子。那时候的他,虽然胳膊上带着年轻时留下的纹身,但入职体检、审核也是一路绿灯过来的,单位对此不仅知情,也没说过个“不”字。那时候的他满心想的是怎么协助交警疏导好交通,怎么在事故现场出把力,这一干就是好几年。 直到今年6月,也就是2025年的初夏,原本看似风平浪静的日子突然却起了波澜。单位冷不丁地甩出一张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理由硬邦邦地只有一条:因为你身上有纹身,不符合岗位规定,所以你不合格,被解雇了。 刘某拿着通知书整个人都懵了,这纹身都在身上长了六年了,当初招我进来的时候不嫌弃,这会儿怎么突然就成了眼里的刺、肉里的钉了?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事儿哪是纹身那么简单。在此之前,双方的关系早就因为社保问题有了裂痕。 这几年里,看着身边的正式编制人员保障齐全,刘某心里的落差越来越大,他不是没找过领导,为了那从未缴纳过的五险一金,他一次次去询问,得到的回复不是敷衍就是沉默。 刘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没等来社保补缴的好消息,却先等来了扫地出门的坏结果。 刘某一气之下把原来签约的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告上了法庭。他的诉求很朴实:一是要确认这几年确实是给你们干活了;二就是把欠我的社保补上,再给我这几年被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杂七杂八加起来也就不到6万元。 可就是这看似板上钉钉的“冤案”,到了法律层面却出现了两个致命的漏洞,直接导致了刘某的全盘皆输。这不仅仅是运气不好,更是一场关于劳动法律“主体资格”与“时效陷阱”的残酷教训。 最让刘某感到“哑巴吃黄连”的,是那个关于“告谁”的问题。在他这六年辅警生涯里,其实发生过一次极为隐秘但关键的身份转换。 前四年多,他确实是和交管大队签的用工协议。但到了2024年1月1日,那张纸面合同的甲方悄悄变成了农安县公安局,虽然刘某第二天还是去同样的那个路口执勤,干的还是一样的活,但在法律上,他的“老板”已经换人了。 刘某这次起诉,一门心思盯着那个和他产生纠纷、还要赶他走的交管大队打。但在法庭上,交管大队两手一摊:2024年以后的事儿你得找县公安局,现在跟我都没劳动关系了,我只是受指派通知你走人,决定都不是我做的。 就这么一招“金蝉脱壳”,法院认定刘某告的被告主体不适格。这就好比你在A公司干活,合同后来转给了B总公司,你因为被开除起诉了A公司,法官只能告诉你:出门左转,重新排队。 但这还不是最致命的,真正让那前几年权益打水漂的,是那个不起眼的“一年仲裁时效”。法律是个冷酷的计时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写得明明白白:一旦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要在一年内去告。 刘某在2019年到2023年这期间,其实早就知道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他一次次找领导“理论”、“申请”,恰恰证明了他“早就知道权利受损”。 可在法律眼里,光有口头抱怨和内部申请不够,除非你能拿出确凿的书面证据证明这期间你一直在主张权利从而导致时效中断,否则只要拖过了那一年,你想翻旧账?对不起,法律程序的大门已经对那段历史关上了。 法院认定他对于早期劳动关系期间的诉求已超时,直接导致那一块的补偿变成了泡影。 许多人替刘某喊冤,觉得这就是单位在“耍流氓”。用六年前就存在的纹身当幌子,真实意图明摆着就是为了清理那些要求待遇的“刺头”。 既然入职审查时没卡这道关,且在此后的日常管理中也从未对纹身提出异议,如今这突然袭击式的解雇,怎么看都有点“欲加之罪”的味道。 如果真要较真程序合法性,农安县公安局作为做出辞退决定的主体,有没有给刘某申辩的机会?有没有经过合法的规章制度公示?这些都是可以深挖的点。 但遗憾的是,官司打的是证据和程序,不是谁弱谁就有理。刘某这一脚踏空,一方面是在被告对象的选择上没理清那层行政关系的变更,把复杂的用工主体混为一谈;另一方面是太相信“拖一拖能解决”,结果硬生生把自己拖出了法律保护期。 这结局让人心里发堵,但也给所有职场人敲响了警钟。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指望领导良心发现或者口头承诺往往是最危险的赌博。 特别是面对社保、公积金这类持续性的侵权,别以为日子还长,那个隐形的倒计时钟摆,从你意识到不对劲的第一天起,就已经开始滴答作响了。纹身或许只是个引子,不懂法、没踩准点,才是让这6年血汗付诸东流的真正推手。 信息来源:腾讯网—辅警因文身被辞退索要6万补偿,法院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2025年12月20日16:28

0 阅读:0
经略简料

经略简料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