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军轮奸了黄美英,又用锋利的刀子把她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虽然疼的死去活来。然而,黄美英的一个举动,却让日军后背发凉…… 黄美英出生于1919年的广东台山县白沙镇西村乡大岭村,那里是典型的贫困乡村,村民依赖耕田和零工维持生活。她从小参与农活,养成吃苦耐劳的习惯。尽管教育机会有限,她通过村中长辈的讲述了解民间知识。抗日战争爆发后,她在18岁时加入宣传队,分发传单并在集市宣扬抗日理念,动员乡亲捐献物资。1940年,她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当地妇女抗日后援会会长,组织妇女缝制军衣和收集粮食,通过秘密途径支援游击队。家庭条件虽差,她坚持认为国家存亡优先于个人利益。1941年,她进入武装队伍,学习射击并参与村落防御。1942年,与新会县委书记陈明江结婚,两人共同从事革命活动。她从乡村妇女成长为抗日骨干,乡民尊重她的实际贡献。 1945年1月,日军在广东台山地区发动大规模扫荡,旨在消灭游击队。黄美英协助村民转移,却因确保他人安全而被捕。日军将她关押审讯,试图获取游击队情报。她拒绝合作,导致日军实施多种刑罚,包括轮奸和辣椒水灌注。轮奸涉及多名士兵,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辣椒水用于加剧伤口疼痛,进一步摧毁抵抗意志。日军随后使用军刀割肉,从肩部开始逐步扩展到手臂、腿部和腹部,切下多片肉块。整个过程持续数小时,旨在通过延长痛苦迫使招供。她在意识模糊时高喊“中国共产党万岁,打倒日本鬼子”,这声音虽弱却令士兵震惊,手持刀具者出现犹豫。日军没想到这种情况下还能听到反抗口号,他们的反应显示出内心不安。 日军在审讯中采用多种手段,包括棍棒殴打和鞭抽,导致她全身淤青。审讯室环境简陋,血迹斑斑。轮奸后,她下身伤口暴露,感染风险高。辣椒水成分是磨碎辣椒浸泡液,泼洒伤处引发灼烧感。割肉时刀刃锋利,每刀避开致命部位,肉片大小不一,散落地面。她的喊声在封闭空间回荡,士兵交换眼神,军官下令暂停。 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在占领区实施“三光政策”,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黄美英的遭遇是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例,她作为党员的身份使日军更注重情报获取。被捕后,她未泄露任何信息,体现了组织纪律。喊口号的举动源于长期革命教育,口号内容强调集体力量。日军士兵多为普通征召者,面对顽强抵抗时产生心理压力。事件传开后,游击队士气提升,开展更多伏击行动。黄美英的丈夫陈明江在得知后,组织反击,消灭部分日军巡逻队。这类事件在战时根据地广泛流传,推动了群众参与。 1945年1月下旬,日军将黄美英押至村外荒地执行死刑,继续割肉直至她停止呼吸。她牺牲时年仅26岁,遗体被丢弃乱石堆。村民偷偷安葬她于田金小山坡。消息扩散到根据地,战士们在作战中提及她的名字,增强决心。日本于8月投降,村民在她墓前庆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