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昨天发的关于《江南春》的独家调查报道写得非常好,老胡仔细读了。 报道中提出庞家人到底能不能索回《江南春》的问题,老胡虽非法律界人士,但我想从情理和道义的角度表达一下个人看法。如果澎湃的调查报道全都属实,我认为《江南春》等几幅流向市场的书画应当归还庞家人。 庞家无偿捐 137 件珍品给南博,图的就是 “好好保存” 的承诺,结果转头被鉴成 “赝品”,瞒着家属划拨给关联商店,6800 元卖给领导的好朋友。这哪是处置文物,分明是借着公权耍滑头,把人家的善意当牟利筹码,道义和规矩全抛脑后了。 别扯什么法律条文,老百姓都懂一个理:捐博物馆是让文物安家,不是让你偷偷拿去变现。南博既不通知家属,也不公开流程,领导身兼两职暗箱操作,从 6800 元到 8800 万的差价,藏着多少见不得光的猫腻,真当大家看不明白? 捐赠不是 “一送了之”,家属连知情权都没有,等发现画没了才被告知是 “伪作”。就算是伪作,按规矩也该优先让原主人收回,南博倒好,直接划拨变卖,这是亵渎捐赠人的信任,更是砸自己的招牌,情理上根本说不通。 南博拿着 “鉴定为假” 当挡箭牌,可鉴定记录打满马赛克,关键专家还被家属质疑资质。一边是庞家代代相传的珍品,一边是漏洞百出的处置流程,到底是真赝品还是为了低价转出找借口,明眼人心里都有杆秤。 国家文物局和江苏都介入了,这事绝不能不了了之。南博欠庞家人一个真相,欠公众一个交代。不管画现在在哪,都该主动追回返还,郑重道歉,不然以后谁还敢把传家宝捐给博物馆?信任碎了可就难拼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