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李先生遭遇家庭变故,父亲去世后留下700、800万借款未收回和5套房子

芹姐说法 2026-01-29 17:55:09

河南鹤壁,李先生遭遇家庭变故,父亲去世后留下700、800万借款未收回和5套房子。母亲让姐姐处理身后事,让李先生外出打工。母亲突然不管他了,还拉黑他,回家后母亲不让进门,称他不是亲生的,李先生找记者想调和与母亲矛盾。 这事得从2020年说起,李先生父亲突发心梗走了,父亲生前在本地有五套房产,还有七八百万的借款没收回。 办丧事那几天,母亲当着亲戚的面说:你姐能干,让她处理这些事,你出去打工吧。 李先生没多想,收拾行李去了上海,在电子厂找了份工作,刚开始那两年,李先生每月往家里打三千块,逢年过节必定回来。 2023年春节,他给母亲买了件两千多的羽绒服,母亲嘴上说浪费钱,转身就穿出去跟邻居显摆。 可到了2024年夏天,情况突然变了,他给母亲打电话,母亲总说忙,没说两句就挂,后来他发现姐姐也把他拉黑了,再打姐姐电话,直接是空号。 2024年10月,李先生特意请了假回老家,敲开家门时,母亲正坐在沙发上剥毛豆,抬头看了他一眼说:你回来干啥? 他说想看看母亲,母亲冷笑一声:你不是我生的,别叫我妈。 李先生懵了,父亲在世时,母亲总说三个孩子里就他最贴心,怎么突然就不是亲生的了? 母亲从抽屉里翻出张泛黄的纸,说是三十多年前的出生证明,上面母亲的名字不是她。 李先生不信,跑去父亲生前常去的诊所问,老医生说:你妈生你时差点没救过来,这事附近老人都知道。 他又找舅舅求证,舅舅说:你妈确实生过病,但你是她亲生的,这点错不了。 这两年,李先生在上海的出租屋里翻来覆去想这事,他想起父亲走后,母亲偷偷抹眼泪却安慰他说:妈还在呢。 可现在,母亲连门都不让他进,还说要跟他断绝关系。 2026年1月,李先生找来当地记者。 母亲当着记者的面说:他整天游手好闲,在上海打工这么多年,一分钱没存下,还总回来闹事。 李先生急了:我每月都打钱,去年还给了两万块装修! 母亲却说:那点钱够干啥?你姐夫做生意赔了,我正帮他还债呢。 记者问母亲:既然说李先生不是亲生的,有没有做过亲子鉴定? 母亲愣了下说:不用做,我心里清楚。 李先生当场表示愿意去做鉴定,母亲却说:做不做都一样,反正我不想见你。 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报了警。 民警来了也没办法,只能劝他们冷静。 这事传开后,有人说母亲偏心女儿,想把房产都留给姐姐;有人说李先生确实不是亲生的,母亲现在才说实话,还有人猜父亲生前欠了债,母亲想独吞财产。 李先生的工友说:他在厂里挺老实的,每月工资六千,自己只留一千,剩下的都打回家。 姐姐的邻居则说:她家最近确实在装修,听说花了不少钱。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如果李先生确实不是母亲亲生的,但从小由母亲抚养长大,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他依然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李先生作为养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包括继承权。 第二,父亲留下的房产和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先分走一半,剩下的再由母亲、李先生和姐姐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父亲留下的5套房子和未收回的借款,属于家庭财产,如果有债务,要先清偿债务,再分割遗产。 如果父亲生前欠了别人的钱,这部分债务要从遗产中扣除,剩下的才能由继承人继承。 第三,如果父亲有债务,得先用遗产清偿,剩下的才能分配。 现在最棘手的是证据,母亲手里的出生证明如果是真的,李先生得找其他证据证明抚养关系,比如户口本、邻居证言、学校记录等。 姐姐拉黑他、母亲不认他,这些行为本身不影响继承权,但要是母亲偷偷转移财产,李先生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配。 有人说李先生应该直接起诉,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可他犹豫了,毕竟叫了二十多年妈,真要对簿公堂,以后还怎么相处? 也有人说母亲太狠心,就算不是亲生的,养了这么多年也有感情,怎么能说断就断。 这事闹到现在,李先生失去了家,母亲失去了儿子的孝顺,姐姐也被卷了进来。 最可怜的是父亲,要是泉下有知,看到妻儿为了财产反目成仇,该多难过。 说到底,钱和房子都是身外之物,亲情才是最珍贵的,母亲要是真觉得李先生没出息,可以好好沟通,而不是用断绝关系这种方式。 现在民警也介入了调解,希望他们能坐下来好好谈谈,把心里的疙瘩解开,就算做不成母子,也别成了仇人,毕竟,人生苦短,别让遗憾留到最后。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要是遇到这种事,你会选择法律手段还是亲情调解?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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