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16岁男孩坐公交车,他想从前门下车,司机不让,男孩轻声骂了一句,被司机追

每日案论 2026-02-03 16:33:57

甘肃,一16岁男孩坐公交车,他想从前门下车,司机不让,男孩轻声骂了一句,被司机追下车打了一顿,男孩父亲愤怒报警,说儿子出现“急性应激反应”患上重度焦虑症,构成轻微伤,要求司机赔钱,并支付精神抚慰金。不料,公交公司回应:司机不对,但家长如果再不依不饶,将追究孩子的责任。 一16岁男孩坐公交车,他性子有点急,车子快到站时,他想着从靠近自己的前门下车能快点,就径直朝着前门走去。 司机正全神贯注地开着车,从后视镜里看到晓峰往前门走,立马扯着嗓子喊道:“后门下!前门不能下!” 男孩心里正想着事儿呢,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吓了一跳,脚步顿了一下,但还是小声骂了一句,表达自己的不满。 这声音不大,可司机耳朵挺好使,他不但听到了,还火冒三丈,在他看来,前门上后门下,这是规定,这个小子不守规矩,提醒他还骂人,真是没家教。 被骂后的司机,心里“腾”地一下火就上来了。他每天开车,需要聚精会神,保证一车乘客安全,本来就压力大,遇到这种不守规矩还骂人的乘客,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车子刚停稳,老李就解开安全带,冲下车去。晓峰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李已经到了他跟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嘴里骂骂咧咧:“你个小兔崽子,骂谁呢!”接着打了男孩的头。 男孩又惊又怕,看着司机凶神恶煞的面孔,吓坏了,他想挣脱却挣脱不开,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没骂你。” 司机哪肯放过他,抬手就给了男孩几拳。 男孩被打得眼冒金星,脸上火辣辣地疼,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这时,周围围过来一些路人,纷纷指责不该打人。 司机这才松开手,嘴里还嘟囔着:“下次再这样,看我不收拾你。” 男孩回到家,整个人都蔫儿了。他父亲得知儿子被打,又心疼又生气,忙问怎么回事。 男孩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说着说着,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 父亲气得浑身发抖,他觉得儿子虽然有错在先,但司机也不该动手打人。而且,从那之后,儿子总是做噩梦,还出现了“急性应激反应”,被诊断为重度焦虑症,身体上也有轻微伤。 老陈愤怒地报了警,要求司机赔偿医药费,还要支付精神抚慰金。 可双方就赔偿没达成一致,公交公司的回应却让他火冒三丈,公交公司说司机不对,但如果家长再不依不饶,就要追究孩子的责任。 有人说,这公司可以哦,我自己的兵我自己管,但是你骂我的兵我就跟你死撑到底。公司的做法很给力,司机有过错已经受到了惩罚,但是自己的员工挨骂受了委屈,就要为其撑腰! 有人认为男孩确实欠揍!作为一个学生既不遵守规定,又不懂礼貌,还没有教养,学校没教育好,家长也失职,应该感谢司机替你们履行了职责! 为啥要从前门下,为啥要骂人?有些事情不能因为是孩子就宽容!这要换成个成年人呢?你看还有这么多说情的么? 这起事件里,司机和男孩都有错,但司机错得更离谱。男孩想从前门下车,轻声骂了一句,虽不妥但情有可原,毕竟年纪小、性子急。 可司机作为成年人,本应冷静处理,却因一时冲动,追下车打人,把矛盾激化。这不仅伤害了男孩身体,还给他造成心理创伤,导致重度焦虑症,这代价太大了。 公交公司“追究孩子责任”的说法也不合理。男孩虽有不当言行,但情节轻微,警方都未处罚。 公交公司应先反思自身管理问题,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教育,而不是推卸责任。 遇到矛盾时,大家都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别让冲动毁了自己和他人。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此案例中,司机动手打男孩致其轻微伤,还引发重度焦虑症,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男孩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合理费用。 最终,警方介入调查后,考虑到男孩是未成年人,且情节较轻,对他不予处罚;而司机因为动手打人,被处以800元的罚款。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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