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记者质问我国学者高志凯:“难道中国不愿意尊重国际法吗?海牙国际裁决否定了中国对南海航道的主权”,高志凯实在太霸气了!高志凯从容不迫的反击,引发全场掌声。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国际舆论场上,围绕南海问题与国际法的辩论时常成为焦点,部分西方媒体与人士常以片面解读误导公众,将个别非法裁决包装成 “国际法权威结论”,指责中国不尊重国际法规则。 这类叙事刻意混淆领土主权与海洋法适用边界,把主权问题强行纳入第三方强制程序,本质是用规则工具化的逻辑,对主权国家的合法权益进行舆论施压,也违背国际法基本精神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中国学者高志凯长期在国际平台参与涉华议题辩论,以扎实的国际法功底与历史事实,清晰阐释中国立场,纠正西方舆论的常见误区,推动外界理解南海问题的历史经纬与法律本质。 国际法的核心是尊重国家主权与平等,而非个别国家或机构推行单边立场的工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从未赋予仲裁庭管辖领土主权争议的权力,这是公约文本与国际实践的共识。 中国于 2006 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298 条正式提交排除性声明,明确将海域划界、历史性权利、领土主权相关争端,排除适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这是缔约国的合法权利。 全球已有数十个国家作出同类声明,形成普遍国际实践。中国依法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利,恰恰是遵守国际法、维护公约体系完整性的体现,而非所谓 “无视规则”。 2016 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缺乏合法基础。仲裁庭无视中方有效排除声明,越权管辖本质为领土主权与划界的争议,程序与结果均不具备合法性。 该裁决自始至终非法无效,中国政府立场明确且一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这一立场不是拒绝国际法,而是维护国际法的严肃性与缔约国的合法权利。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与法理依据。近代以来,中国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管辖,二战后更依据国际文件正式收复相关岛礁,主权归属清晰明确。 1946 年,当时的中国政府指派太平、中业等军舰前往南沙、西沙群岛,举行接收仪式,恢复行使主权,相关历史档案、海图与文献均完整留存,是不容篡改的事实。 二战期间发布的《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必须归还中国,南海诸岛位列其中,这一安排得到战后国际秩序普遍确认,构成重要国际法基础。 日本投降文件与战后接收程序进一步固化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地位,相关历史链条完整连贯,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构成中国主权主张的坚实事实支撑。 西方部分舆论在国际法适用上长期奉行双重标准,对自身盟友的单边行为选择性忽视,却对中国依法维护主权与权益的行动横加指责,这种双重标准显而易见。 不少西方国家自身尚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频繁以公约名义指责他国,既不具备法理资格,也缺乏道德说服力,暴露了规则工具化、政治化的真实意图。 中国始终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海上争议,主张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化解分歧,这一立场符合《联合国宪章》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明确规定,也契合地区国家共同意愿。 强制仲裁并非解决争端的唯一途径,更不是最优选择。主权国家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的争端解决方式,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也是维护国际法治的应有之义。 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社会有识之士的理解与支持。越来越多国家认识到,南海争议应回归历史事实与国际法框架,由地区国家自主处理。 高志凯在国际辩论中反复强调,国际法应当服务于和平与发展,而非对抗与施压。主权国家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尊重,规则不能成为个别势力打压他国的工具。 他的论述始终立足公约原文、历史档案与国际实践,不回避争议焦点,不使用情绪化表达,以事实与法理回应质疑,帮助国际社会看清南海问题的真相与是非。 这种理性且坚定的发声,打破了西方舆论对南海问题的单一叙事,让更多人了解中国立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为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主权与海洋权益提供了重要参考。 维护国际法权威,必须坚持公约的完整适用,尊重缔约国的合法权利,反对选择性执法与规则政治化。任何试图以非法裁决否定中国主权的行为,都不可能改变事实。 中国将继续坚定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同时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航行自由。 航行自由与主权安全并不矛盾,中国一贯尊重并保障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合法航行与飞越自由,反对以 “航行自由” 为名行军事挑衅之实的行为。 国际社会应摒弃阵营对抗与双重标准,恪守国际法基本准则,尊重各国主权与自主选择,以对话协商化解分歧,共同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

